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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警維護路權雙管齊下讓行更安全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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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行車順暢與行人行的安全,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除全面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外,對違規之取締著重在圓環、路口轉角處、消防栓、行人穿越道、安全島上人行道、逆向停車等侵占「路權」之交通違規行為,將持續進行「取締告發」,期能夠建立用路者路權觀念及養成遵守路權習慣,達到「遵守路權、你我行得更安全」之目標。
 金城警分局指出,縣警局自102年起針對易肇事及民眾常見違規行為,採階段漸進「路暢專案」執法勤務,針對可能影響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之惡性違規行為,執行各種交通執法,其中以車輛違規及行人不遵守「路權」等為執法與宣導重點。
 金城分局表示,交通執法之目的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取締告發」只是手段之一,故平時除全面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外,對違規之取締著重在圓環、路口轉角處、消防栓、行人穿越道、安全島上人行道、逆向停車等侵占「路權」之交通違規。
 金城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將車輛停於民權路、民族路段,影響行車視線之圓環、路口十公尺、逆向停車及占用行人穿越道、安全島上人行道等均是不尊重路權,違反「行的安全」,釀成車禍直接、間接侵犯人權之行為。除積極宣導民眾及店家「路權」觀念,養成「尊重路權、重視行車及行人「行的安全」外,更讓民眾了解「違規停車雖事小,但不可輕忽」。
 他進一步表示,民眾因圖一時之便而將車輛停放於路口十公尺、巷口、人行道上或圓環轉彎處,容易導致用路人視線不良而發生車禍,因違規停車而造成車禍事件,駕駛人除負行政、民事賠償責任外,若致人受傷亦需負刑事責任,因一時之己便,造成他人不便,人傷財損,得不償失。另將機車、汽車停於消防栓、狹小巷弄之消防通道亦是常見的違規停車態樣,車輛違停阻礙通行,不但阻礙救災(護)動線順暢之緊急行動,更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不容小覷。
 據統計,本縣去(102)年交通事故計發生669件,因而受傷人數計679人,且交通事故死亡就有4人;肇事路段中,仍以民權路、民生路段與民權路、民生路交叉路口發生較多,甘炎民說,金城分局除持續加強民權路、民生路段違規停車之交通執法、交通整理及易肇事路段之車禍防制,雙管齊下外,更籲請民眾「尊重與遵守路權」,民眾與商家更應有「尊重路權即是保障人權」的意識,以避免或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金城分局表示,縣府為因應地區停車問題,已協調並完成縣立體育館、金城鎮公所、金城分局、育英托兒所後方、物資處前空地、中國國民黨黨部內、金門高中、中正國小周邊臨時停車場等多處停車空間,未來也將陸續推動各項方案,以有效改善停車需求。希望縣民均能養成「尊重路權」,將車子停在停車場,重視行車及行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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