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迎城隍系列報導》金門傳統慶典四月十二迎城隍
金門每年農曆四月十二日迎城隍廟會從清朝至今已334年歷史,是地區最大規模民俗活動。(本報資料室)
金門農曆四月十二日「迎城隍」為目前地區最大型廟會活動、也是重要的宗教信仰中心及大型民俗文化慶典活動,至今已有334年歷史,不僅代表宗教給予人們慰藉與鼓勵的力量,更是象徵了金門人對於文化傳承的努力與支持。城隍信仰文化,有教化人心、勸人為善之作用。每年迎城隍活動內容豐富且多樣性,展現了地方特殊的民俗戲曲、劇藝、陣頭等表演,還有許多的藝陣互動體驗,每年此日後浦城區遶境時鑼鼓喧天、熱鬧非凡。
根據縣志記載,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總兵陳龍將邑治遷往後浦,古地城隍也在該年的農曆四月十二日這天分爐到後浦西門「浯島城隍廟」。嘉慶十六年(1811年)左營游擊文應舉倡捐銀二千二百兩重建,後經數度修葺,民國六十二年(1973年),重加翻修,內祀浯島城隍,從屬神有解冤公、文武判官、財帛、福德、採訪、衡文、功德、速報等大司及范謝二將軍,馬軍爺神像。並於民國八十三年(1994年)秋擴建,歷時三年完工,三開間兩進式加左右護龍,歇山重簷屋頂華麗仿古建築,石雕、彩繪、藻井、剪黏等一應俱全,戲台往後退移,使廟埕更加寬廣。
過去金門先民多是從閩南渡海而來,開發甚早。早期受環境嚴苛、戰事頻仍等因素影響,沿襲了許多中國南方社會特別盛行的民間節慶;之後因應獨特的歷史經歷與生活經驗,更促成了獨具地方色彩的民俗活動盛起。因而具有保存傳統文化、地方開發等。廟會慶典是兩岸文化中最能反映民眾宗教信仰的傳統文化活動,蘊含豐富的民俗藝術,而金門在兩岸三地中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在延續傳統習俗之餘,更將活動範圍擴大為舉辦兩岸宗教方面的人士互訪、學術研究及文物交流。
「浯島迎城隍」已成為金門獨特的文化活動,不僅有傳承的使命,更有重要文化資產的意義。今年以「兩岸三地、閩南文化、宗教、復古、陣頭」為基底,充份展現出閩南民俗戲曲、劇藝、陣頭等內涵。同時邀請台灣全國城隍聯誼會宮廟、大陸宮廟及神輦、陣頭來金共襄盛舉,展現不一樣宗教文化藝術嘉年華會,強力打造「金門412迎城隍」的品牌,以達到觀光行銷效果。
「城」為城牆、「隍」為護城河;而城隍的宗教觀念源自道教,其後與儒教結合相互影響。最早記載城隍的是《周易》:「城復於隍,勿用師」。最早祭城隍只築土壇,無廟無像。設置城隍廟祭祀,大抵從道教成為民間信仰才出現。城隍其前身為水庸神,兼管陰陽的神祇,在中國神話中是守護城池的神。城隍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死者亡靈審判和移送之職。現被人供奉於廟宇稱為城隍廟,城隍的崇拜盛行於大中華地區、越南、朝鮮半島,也見於其他地區的華人、越人、朝鮮人聚居地。
當城隍是有條件的限制,他必須是生前勤政愛民,有功於當地的地方官;開發當地,著有勞績的功臣;不畏權勢,為人耿介的正直人士;積善行孝、濟弱扶貧的行善者;生有異能,能造福鄉民的靈異者。由漢代開始,城隍的祭祀活動不斷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或英雄豪傑為城隍,其中有霍光與紀信等。
相傳三國時代的吳國曾建城隍廟;而北齊大將慕容儼就曾於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戰勝了南梁敵軍,為正史最早的明確記載。《隋書‧五行志》記載:「梁武陵王紀祭城隍神,將烹牛,忽有赤蛇繞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為民間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廣為建廟,並已出現求晴祈雨、招福避禍、禳災諸事的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韓愈、杜牧和李商隱等著名人士,其中最早的是開元五年(717年)張說所寫的〈祭城隍文〉。
到了宋代,由於祭祀城隍列入國家祀典,故城隍廟普及各府、州和縣。北宋歐陽修所寫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其職,無愧斯民」,顯示了當時官吏們對城隍的敬重和互賴關係。而這時的城隍神也開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開始將一些歷史名人尊奉為城隍。
明太祖朱元璋對城隍特別崇敬,更冊封京師、府、州、縣四級城隍,各級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飾,各地最高官員需定期主祭。明太祖曾下令各級官員赴任時,向城隍宣誓就職。城隍有階級之分,洪武二年(1369年),封京都金陵城隍為「福明靈王」,汴、濠、鳩、和、滁等州,朱元璋「龍興之地」城隍亦封為正一品王爵。其餘城隍各賜爵位:府城隍為「二品威靈公」、州城隍為「三品靈祐侯」及縣城隍為「四品顯祐伯」。不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僅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明朝以後,民眾一般把城隍歸為:都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省。府城隍(侯爵,綏靖侯):掌管府。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樣列入祀典,城隍的地位更崇高。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廟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禮才能就任。由此觀之,城隍的職能隨時代變遷,已由起初有求必應的神明轉變為地位超然的國家和地方守護神。
城隍在明清以後,成為神的官職,其職能為守護城池、國家,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其官銜職掌類似於人間的知事,都城隍為省級行政區所奉祀,相當於陰間的巡撫。府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知府,縣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縣令。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當地的老百姓自行選出,選擇的標準大抵是「正直聰明」的歷史人物。
城隍的僚佐為各司,下轄有文判官和武判官,另有七爺和八爺是負責捉拿陽世作奸犯科的罪徙來接受城隍爺的審判,而董排爺和李排爺是負責執杖行罰的皂隸,董、李排爺頭戴方帽,紅面蓄髯,口露紅舌,腰繫黑巾,身材壯碩,神情嚴肅,手執杖板,靜立下方,隨時等待執行犯人的廷杖。六房司:財帛司、福德司、衡文司、採訪司、速報司、功德司等六司,這六司各有職掌,協助城隍爺處理財帛糧稅、土地轄境、功名利祿、偵察善惡、呈報上官、記錄功德等陰世事務。馬軍爺是負責傳遞神明的軍令或是職管豢養裨明的座騎,隨時應付緩急公務。
城隍爺「可察民之善惡,俾幽明舉不得倖免」,因此黎民百姓遇有冤屈經常投訴城隍爺,表明心跡,日理萬機的城隍爺只得靠分身來代勞。浯島城隍廟中的解冤公「解冤司」即是城隍爺的分身,廟裡神明都非常靈驗,凡祈福者心誠,則有求必應,但須來還願。在金門,城隍廟的確是一間香火鼎盛的廟宇。
金門迎城隍是個具有民俗慶典文化特色的活動,在金門是個非常重要的大型廟會,表現出金門子民對家鄉活動的參與,每年迎城隍活動內容豐富且多樣性,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及輔導,積極活化地方商業,帶動地方產業發展,推展金門觀光的新趨勢。希望未來在政府單位的努力下,讓更多的遊客可以來金門參加這深具民俗內涵的慶典活動。期待將四月十二迎城隍發展像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一樣,讓世界各地只要到了農曆四月就會想到金門最重要的年度盛事│迎城隍。相信如此盛大的慶典活動若能繼續舉辦,一定能吸引更多的觀光客,達到更高的觀光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