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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君歌競賽6月登場 縣府邀兩岸三地樂團來PK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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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夏艷金門海洋風系列活動之一的「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將於六月登場。圖為去年pk賽頒獎照片。(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提供)

2014夏艷金門海洋風系列活動之一的「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將於六月登場。圖為去年pk賽頒獎照片。(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提供)

2014夏艷金門海洋風系列活動之一的「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來了!自即日起至6月3日23時受理樂團報名,這項近年來深受歡迎的PK賽仍將引爆金門夏日熾熱風情。
金門縣府表示,早期兩岸對峙時期,兩岸的人民都是聽『鄧麗君』的歌,她柔和的歌聲穿透了兩岸,還流傳著「白天聽老鄧,晚上聽小鄧」等語。所以這項樂團PK賽中,參賽者的比賽歌曲特別指定,需改編一首『鄧麗君』的歌曲。
縣府指出,賽程規劃以兩岸三地樂團為主,將集結兩岸三地樂團於台灣與大陸間的橋樑│「金門」,作為華人音樂交流平台。
參賽資格規定須兩岸三地(台灣、大陸及金門)自組樂團,不限音樂類型與語言國籍。以團體組隊參賽,每組人數至少4人以上。樂團成員重複報名他組者,剔除參賽資格。比賽當天樂器請自行準備。比賽報到當天,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否則取消該位參賽者上台資格。樂團成員必需半數以上原籍為所屬地域。參與初賽後,進入決賽的樂團成員不得增加或減少。
報名期限自公佈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3日23時為止(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參賽者身分證掃描檔、音樂MP3(用於初選,一首自創曲及演出實況│請提供檔案或影片網址,俾便查閱)。報名資料備妥,寄至E-mail:enjoy8866@yahoo.com.tw,並於主旨註明「報名『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洽詢電話:02-8792-8888#85005李小姐,或電洽金門縣政府觀光處082-324174。
PK賽流程分為初選、初賽、決賽三階段,比賽演出地點在金門縣后湖濱海公園。
初選以報名樂團提送之音樂(MP3格式,一首自創曲及演出實況影片的連結網址)進行評審,選出10隊進入初賽。初選的評審項目及配分:評創作歌曲(作詞、作曲及編曲)25%、團體默契25%、表演特色25%、演奏及歌唱技巧25%。
6月28日的初賽評選出優勝樂團6團進入決賽,決賽於6月29日舉行,評選出前三名及各單項獎(包括最佳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鍵盤手、主唱及評審獎、最佳創作獎各1名)。參加PK賽樂團之優劣,由縣府組成金門君歌競賽評審委員會,擔任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評分,並以該評審委員會之決議為錄取與否之決定。初賽暨決賽評審項目及配分為評創作歌曲(作詞、作曲及編曲)35%、舞台效果(整體表現及造型)35%、現場感染力30%。
這項活動FB:https://www.facebook.com/Summer.KM.PK(短網址)http://ppt.cc/d7dx。
入選初賽名單將於103年6月10日前公佈,並以Email通知。凡入選初賽之樂團需自製30秒以上之樂團演出邀約,以利活動網路宣傳。
參賽歌曲方面,歌曲風格不限,6月28日初賽為2首歌,指定曲改編『鄧麗君』的任一首歌曲,自創歌曲一首。6月29日決賽為3首歌,指定曲改編『鄧麗君』的任一首歌曲,自創歌曲一首,自選曲:為向華人樂團致敬,決賽樂團自選華人樂團歌曲一首。
PK賽獎項包括第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10萬元;第二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7萬元;第三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5萬元;最佳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鍵盤手、主唱、評審、創作等7個單項獎,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5千元。
縣府同時提供參加PK賽的獎勵,凡經評審團評定進入初賽之樂團,經來金門參加初賽者可獲得補助(憑蒞金之飛機票或船票正本領取),其額度為台灣地區樂團新台幣4萬元(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10),大陸地區樂團新台幣4萬元 (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20)。金門地區樂團以團員現居地若為台灣者或大陸者,比照前二項額度支給。
經評選進入決賽者,參賽後未能取得前三名之樂團,可獲得住宿費、金門交通費補助(憑住宿業發票(或收據)正本,其額度如下:台灣地區樂團新台幣5千元,大陸地區樂團新台幣6千元(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20)。金門地區樂團以團員現居地若為台灣者或大陸者,比照前二項額度支給。
縣府表示,以上均屬競賽酬勞,大陸人士應提供入台證影本;金門、台灣地區人士請提供身份證影本。
縣府也說明比賽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一)參賽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參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二)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紀錄片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三)所有參選作品均為主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所有參賽者個人資料,主辦單位會絕對保密。(四)入選者同意依主辦單位安排報到時間抽籤表演順序,不得異議。(五)參賽者均須於開賽前9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準時報到,以利比賽進行,逾時以棄權論。(六)初選入選者及比賽優勝者,需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金門縣或「 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七)初賽入選者及比賽優勝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一款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八)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九)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十)如您發現對本活動的徵選方式有絲毫質疑或不認同,勿委曲求全,請放棄報名,再尋找更適合您的其他音樂競賽。(十一)得獎人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稅,及縣府主計作業辦理申、領事宜。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該獎金。(十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十三)注意事項: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2.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稅)者,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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