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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漁港設施縣府近4年斥資逾3億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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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漁民作業方便性、安全性及投入漁業生產意願,增加地區漁業生產力,金門縣政府近四年來投入達3億11萬餘元之經費,積極改善提升新湖等三漁港設施使用功能;且103年度更編列預算8千萬元,持續辦理新湖漁港東防波堤延建工程及羅厝漁港浮動碼頭80公尺興建工程,並將委託專業單位評估西半島增設漁港之可行性,以紓解漁船泊位不足之情形。
據縣府表示,已依漁港法規定,於91年間分別完成三漁港之區域範圍及漁港計畫之公告程序,102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並訂定漁港未來建設計畫。但由於本縣海域潮差過大,水深不足,建港條件較差,因此,縣政府建設處在李沃士縣長的指示下,特別針對本縣轄區內各漁港面臨的設施使用性或功能性不佳的情形持續進行改善,確保實際從事漁業的漁民權益及使用安全,使傳統漁業能夠永續發展。
據建設處指出,有關地區漁港設施改善與提升工程,近年來計完成下列成果,說明如下:
98年:1.辦理金門新湖漁港冷凍庫及製冰廠改善工程,用以改善製冰廠設備提升製冰冷凍效能,計增設75HP冷凍機一台、改善自動控制設備、冷媒儲液桶、冷凝管路及300磅冰條吊放設備。2.辦理金門新湖漁港魚市場地坪更新工程,用以改善魚市場環境,少污染以增加漁貨品質,便利漁民朋友裝卸魚貨。前2項工程經費計新台幣4,421,549元。3.辦理復國墩漁港防舷材汰舊更工程,用以增加漁船泊靠漁港安全性,減少船艇碰撞損傷,計投入經費新台幣2,833,611元。
99年:1.辦理復國墩漁港東防波堤拋石堤加拋及延建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復國墩南內堤興建45公尺、復國墩東消波補拋消波塊90公尺、復國墩南內堤西側段補拋消波塊(10噸消波塊至EL+8.0m)長度63.5公尺。以增加漁港內穩靜度,避免西南氣流影響及延伸堤防增加大型漁船泊靠區;2.羅厝漁港南防波堤拋石堤段改建工程:羅厝漁港南防波堤拋石堤段補拋消波塊(30噸消波塊補拋至EL+10m)長度82公尺,以增加漁港內穩靜度,避免西南氣流或颱風越浪影響港池穩定,工程經費計新台幣117,693,975元。
100年:辦理金門區漁會魚貨直銷中心改建工程(地下室改建為生鮮處理場,1~2樓改建為魚貨及水果生鮮超市賣場,3~4樓改建為漁會信用部) 工程經費計新台幣71,943,987元,以加強漁業產銷推廣及服務漁民朋友提供便利的購物空間,若信用部申請核准後,將可提升漁會整體競爭力,推動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不斷配合農業政策,以落實支應漁業發展及照顧漁民之政策。
101至102年:為減少航道淤積,改善航道安全及增加船席空間,編列工程經費計新台幣10,322萬元。陸續完成下列工程:一、完成復國墩漁港航道及泊地浚挖工程:1、新建復國墩漁港東碼頭與南內堤間圍堤工程(防波堤兼碼頭8m*72m,10.5m高)乙處 (包括碼頭階梯3處,防舷材乙式)。2、浚挖復國墩漁港13000M3土石方。3、加裝復國墩漁港浮動碼頭乙座。二、浚深新湖漁港4700M3。三、增設後豐港漁船浮動碼頭。(規劃設計中)。四、辦理羅厝漁港網棚新建工程及漁船筏吊卸設施負重2.9噸乙台(完工驗收中)及新湖等三漁港設施修繕零星工程。五、新湖漁港冷凍庫改善工程(工程進行中) 。
102年:完成「金門縣新湖等三漁港功能多元化整體規劃」,主要檢討既有三漁港的漁業基礎功能,如何改善或增建設施以更適合漁民需求,並根據既有漁港所提供的功能,檢討其服務效能,之後再著重從觀光資源互補的角度來讓漁港扮演更多元的角色,更有效的使用既有資源以及空間。
本103年度則再編列預算8千萬元,將持續辦理新湖漁港東防波堤延建工程60公尺(第一期,總長度規劃150公尺)以減少航道漂砂淤積情形,及羅厝漁港浮動碼頭80公尺興建工程,預期增加18艘漁船船席,並將委託專業單位評估西半島增設漁港之可行性以紓解漁船泊位不足之情形。
縣府表示,對於本縣漁業發展工程,在中長期計畫(104年-107年)辦理重點如下:新湖漁港綜合停泊專區(浮動碼頭)闢建工程、新湖漁港港區航道疏浚工程、新湖漁港週邊坑道營區等景觀資源串聯整建開發工程、復國墩漁港綜合停泊浮動碼頭興建工程、新增港區整地及漁業相關設施預定碼頭興建工程、復國墩漁港外航道暗礁清除工程、復國墩漁港浚深土方回填區及復育區投放人工魚礁工程、羅厝漁港港區浚深疏浚及暗礁清除工程、羅厝漁港北岸碼頭及泊地整建工程、羅厝漁港南碼頭及南內堤興建工程(165m)等。
李縣長表示:金門的漁村經濟發展,透過漁港工程的改善,可以展現下列面向之效益:
在經濟面上,經由政府在漁港基本、公共及休閒設施整(興)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將能活絡相關產業,提供就業機會。且透過這四年來及末來之漁港功能提升改善工程之完成,因增加漁港泊地安全性及碼頭的使用效能,使漁民出海意願增加,可活絡漁村經濟。
在海洋環境面(如減污量、創造遊憩空間等)執行,均遵照「愛台十二建設」施政藍圖中之「海岸新生」所擘劃「定期清除全台漁港淤砂,改造傳統漁港為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之現代化漁港」的施政方針及行政院核定之「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目標推動辦理,以疏浚及柔性工法處理漁港淤砂,避免增加海岸人工結構物,及配合鄰近海岸養灘需求,兼顧海岸保育及自然平衡。
在社會面上經過四年持續建設維護金門縣轄漁港設施,不論是基本設施如:泊地航道浚深與維護、防波堤加拋消波塊及改善港區魚市場鋪面等,或是辦理一般設施如:漁會魚貨直銷中心改建工程等,均對本縣漁民進出漁港靠泊使用及漁獲物產銷助益良多。
李縣長也表示,祗要對漁民有利,可增加漁民出海意願,增加漁民收入,且工程具體可行,將持續爭取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支持,推動與深化地區漁業建設,服務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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