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文化資產申請補助16日截止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一○四年度「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C類無形文化資產申請補助案,對象除縣市政府外,另包括專業團體、民間團體及個人,活動延長至六月十六日截止收件,金門縣文化局歡迎有意願進行本縣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傳習工作的相關團體或個人可提出申請,洽詢電話325643#777。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由文化部文資局所舉辦的一○四年度「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C類無形文化資產申請補助案,原訂於五月三十日截止收件,鑒於本縣相關項目甚多,為免向隅,故延長收件至六月十六日(週一)截止。
依據該補助計畫,對象除縣市政府外還包括,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助:
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1.完成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或指定之保存團體。2.完成列冊或指定之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團體。3.前述1、2之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得委託公司、民間社團、學校協助提案辦理。
個人(自然人):1.完成登錄或指定之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保存者及其傳習藝生。2.完成指定或列冊之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者及其傳習藝生。3.前述第1、2保存者及其傳習藝生得委託公司、民間社團、學校協助提案辦理。補助項目為:保存紀錄、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展演推廣活動、學術研討。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敬請有意願進行本縣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傳習工作的相關團體或個人,請先參閱下列網址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29237&frame=81&LanguageType=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