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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夾帶毒品來金販售一網成擒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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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昨天宣佈偵破臺籍通緝毒犯冒名夾帶毒品來金傾銷網絡案。(李增汪攝)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昨天宣佈偵破臺籍通緝毒犯冒名夾帶毒品來金傾銷網絡案。(李增汪攝)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昨天宣佈偵破臺籍通緝毒犯冒名夾帶毒品來金傾銷網絡案。因搶奪、毒品案被通緝的臺籍陳姓男子,持用他人身分證從高雄夾帶海洛因等毒品到金門販賣,與同夥十人已被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三個多月前接獲情資指稱,陳姓男子(台籍)及其女友阮姓女子(越籍)等二人,藉由他女友在金門地區酒店上班之便,涉嫌從臺灣高雄地區購買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等,夾帶人身入境金門販售。其販售對象以金門地區特種營業場所小姐及地區工地工人等。且陳、阮二嫌行徑囂張,約每十日至十五日之間,即共同或單獨前往高雄地區購買毒品,再搭機夾帶入境,販售給金門地區從事鐵工、板模工,收入不穩定者,致使他們等出賣勞力所賺的錢拿去購買海洛因施用,對單純的金門地區產生極大之治安危害,儼然為地區治安之毒瘤。
 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接獲情資後隨即展開相關蒐證工作,並陳報局長蔡耀坤,蔡局長深感絕不容許毒害染指金門這一塊淨土,即指示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蒐證,並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漢森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陳嫌因涉毒品案及搶奪等案遭判刑確定,為逃避執行已遭法院發布通緝中。因此,陳嫌為往返金門、臺灣地區販售毒品,均持用他人身分證件、冒名搭機,其行蹤極難掌握。其犯罪模式係以陳、阮二人共同或由阮女單獨赴臺購毒,約每十至十五日之間往返臺灣、高雄,經短暫停留即夾帶返金,每次約購毒新臺幣五至六萬元左右,夾帶返金即刻分裝後,陳嫌甚為狡獪並不自己接觸購毒之施用者,而即連絡在金門地區的下游毒販柯嫌、朱嫌,藉由下游盤商以三至五倍價格將分裝毒品售出。
 警方粗估陳、阮兩嫌短短二、三個月獲利近百萬元。又陳嫌生性狡獪,因恐警方查緝,出入均以計程車代步,且購買所得毒品除少部分自用外,餘均於入境金門後即完成發貨,以逃避警方追查。
 案經專案小組長達二個月餘之蒐證後,掌握犯罪證據明確,時機亦已成熟,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拘票十五張、搜索票四張,於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十五時許由刑事警察大隊幹員在尚義機場入境大廳埋伏、守候,在陳、阮二嫌到達後當場執行逮捕,陳嫌查覺有異,立即衝入廁所意圖湮滅證據,過程中並數度衝撞圍捕員警,且於遭逮捕後至欲吞下毒品,幸刑事警察大隊幹員處置得宜未發生意外,並當場在陳嫌身上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粉末二包(毛重9.1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粉末二包(毛重7.55公克)等。
專案小組於查獲陳、阮姓主嫌後,兵分多路並跨海在金門地區及高雄市等地區,分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所核發之拘票、搜索票等同步展開掃蕩行動,總共拘提柯嫌等十一名犯嫌,在警方偵詢過程中陳嫌一度因毒癮發作,昏倒全身抽搐不止,經警方緊急送醫救治後才可以接受詢問,目前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且陳、阮、柯等三嫌經檢察官聲押、法官裁定羈押,警方仍將持續擴大追查毒品涉入地區販賣情事。
警方進一步表示,本案相關涉嫌人大多數吸毒品成癮,且生活作息均日夜顛倒,為了施用毒品,雖收入不穩定,仍將他們等出賣勞力所賺的錢拿去購買毒品施用,並於警詢時向警方坦承有共用針頭情事,且查獲毒犯中亦發現有二名愛滋病管制者,顯在地區開發、交通便捷現況下,毒品案件已逐步影響地區治安,衍生為地區一大隱憂。
 金門縣警察局局長蔡耀坤特別呼籲地區民眾應遠離毒品,且勿為人所利用協助運送毒品,更勿因利慾薰心以身試法,若發現有不尋常陌生人從事違法情事,應即時向警方檢舉,以有效防堵販毒集團將毒品自臺灣夾帶入境金門地區販賣,並要求所屬積極監控轄內毒品及走私等治安顧慮人口,警方有絕對的信心使毒品犯罪在地區降到最低,共同維護地區治安之祥和。
 警方也表示,陳姓男子持用的高雄市顏姓男子國民身分證是下游柯姓男子今年三月郵寄到高雄給陳姓男子使用。顏姓男子積欠柯姓男子債務,將身分證質押給柯姓男子。而顏姓男子身分證照片相貌與陳姓男子相差很大,如何騙過航警,警方將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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