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國中小校長遴選分二階段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510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經公告金門縣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簡章,第一階段報名103年6月18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縣府教育處收件;第二階段報名103年7月9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縣府教育處收件。
 金門縣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係依據:「國民教育法」第9條暨「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規定辦理。並由金門縣政府成立遴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作業事宜。
 有關參加遴選學校及名額為:
 (一)國中:正式缺。1、一般地區學校: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寧中小學、金沙國中等4校,每校錄取1名,合計4名。2、偏遠地區學校:烈嶼國中1校,錄取1名。
 (二)國小:正式缺。1、一般地區學校:金湖國小、金沙國小等2校,每校錄取1名,合計2名。2、偏遠地區學校:金鼎國小、多年國小、開瑄國小、何浦國小、安瀾國小、述美國小等6校,每校錄取1名,合計6名。3、特殊偏遠地區學校:卓環國小、上岐國小等2校,每校錄取1名,合計2名。
 (三)國小:浮動缺。1、偏遠地區學校:古寧國小、湖埔國小,每校錄取1名,合計2名。連任中之現職校長參加者採浮動缺(原任校長有經遴聘至其它學校者方可開缺補實)。
 這項國中小校長遴選,將辦理2階段遴選作業:(一)第1階段遴選:
(1)對象為任期屆滿或連任中之同階段現職校長(含同階段曾任校長)。(2)教育處彙整各申請遴選人員相關資料。(3)召開遴選委員會議。(4)公布遴選結果。(二)第2階段遴選:(1)前階段遴選後仍為校長出缺之學校。(2)對象為第1階段未獲遴選之現任校長及儲備候用校長。(3)教育處彙整各申請遴選人員相關資料。(4)召開遴選委員會會議。(5)公布遴選結果。
 遴選相關表件,請逕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km.edu.tw)下載使用。
 參加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各該階段校長遴選。(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國中(小)校長任用資格,並經本府(含金門政委會)核發之國中(小)校長儲訓合格證明者。(二)本年度任期屆滿之本縣國民中(小)學現任校長及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三)曾任本縣國中(小)學校長者。(四)曾任本縣偏遠、特殊偏遠學校校長屆滿一任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一般校長任用資格者,得參加一般地區學校校長遴選。※參加偏遠或特殊地區校長遴選者,其資格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遴選時間、地點:(一)第1階段:103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舉行,其詳細舉行地點及分配時間另行公布。(二)第2階段:103年7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舉行,其詳細舉行地點及分配時間另行公布。
 在申請校數方面,每一位報名者,最多可申請參加三個學校遴選。遴選評分標準:依學經歷背景占30%、辦學理念與方針占30%、儀表態度占10%、詢答與反應占30%、合計為總成績,並由各遴選委員依績序排列名次。
 遴選成績計算:第一階段遴選:1、已依金門縣政府訂定之「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評鑑及成績考核實施計畫」辦理之現任校長,依上開計畫規定:評鑑結果提列當年度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委會,作為審議資料;另縣府教育處各科就校長平常考核後之成績佔遴選總成績50%。2、本階段校長之遴選成績,以各遴選委員評定之成績納列上開考核後之成績(各佔50%),並依總成績高低評列名次先後,取最優者1至3名,簽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第二階段遴選:各校校長之遴選成績,以各遴選委員評列名次總和計算(若名次總和相同,則比較評定總成績,以總分高者為優先;總分仍相同者,則由遴選委員會投票決定);取最優者1至3名,簽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為優遇現任校長,現任校長申請參加原校遴選者,成績與其他候選人同名次時,給予優先排序。而103年度校長遴選結果簽請縣長核定發聘,並自103年8月1日起生效,未依規定時限到職者,撤銷其聘任。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