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研討專家開講
為協助行政體系及社會大眾瞭解國民年金保險法規及實務運作,以提昇被保險人繳費意願,一場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與金門縣政府舉辦的「103年度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研討會」,昨日下午在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並由勞工保險局科員呂伊岑、專員林儷文主講。
授課重點,國民年金納保計費、保險給付相關規定、按時繳交保險費之重要性。
主辦單位指出,自九十七年國民年金開辦迄今,金門縣之繳費率為百分之六十二點五四,為提昇金門縣民眾繳費意願,業管部門無不積極辦理宣導與訪視,針對被保險人無力一次繳清欠費者,國民年金亦設有分期繳納機制,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或向縣府社會處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符合資格者即可獲得保費補助,另身心障礙者,保費亦依等級補助。
「國民年金」是我國於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六十五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而目前一般民眾繳納保費為778元/月,低收入戶全免,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未達1.5倍者,保費為389元/月,達1.5倍未達2倍者,保費583元/月;而身心障礙者,重度(含)以上,保費全免,身障中度,保費為389元/月,輕度為583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