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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爭取校地 李縣長到場關心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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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率審查委員到金大了解用地取得的問題,縣長李沃士、立委楊應雄也到場關心。(許加泰攝)

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率審查委員到金大了解用地取得的問題,縣長李沃士、立委楊應雄也到場關心。(許加泰攝)

 國立金門大學計畫取得田徑運動場等用地,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率同4位審查委員到金大了解用地取得的問題,並與校方、縣府進行討論。陳德華裁示學校用地取得採都市計畫變更或採區段徵收送行政院裁示。
 陳德華率同4位審查委員、教育部相關司處人員到金門大學,了解該校爭取用地取得所遭遇問題。金門縣長李沃士與縣府相關局處主管、金大校長李金振說明處理未取得校地的各項方案,立委楊應雄也到場關心。
楊應雄要求教育部應儘速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暨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核定標準,針對政策方向、總量管控、投資計畫合理性及財務計畫可行性等進行審定,因應金門大學的校務發展需求。
李金振表示,教育部核定學校設校面積30公頃,只取得14公頃,16公頃尚未取得開發。縣府已撥給學校周邊縣有土地,實現當初設校的承諾,但縣有地內夾雜私有地,導致學校無法開發。縣府嘗試各種方案以取得學校用地,但都無法推動,只有區段徵收是被大家接受的方案。
金大計畫取得田徑運動場等用地,闢建行政、通識大樓與學校入口意象。校方建議由縣府辦理區段徵收取得用地,再由縣府無償撥給校方使用。
縣府規劃縣有、國有及私有土地32.67公頃區段徵收面積,經協調面積縮減到19.35公頃,區段徵收後,其中4.8公頃文大用地以抵價地撥給金大、2.49公頃體育場用地交由金大管理維護,原小學用地撤銷。
內政部提出的書面意見建議縣府評估以徵收方式取得私有土地的可行性;如評估後計畫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應按區段徵收實施辦法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公益性與必要性。
陳德華裁示學校用地取得採都市計畫變更或採區段徵收送行政院裁示,區段徵收面積幾公頃應釐清再送行政院處理;金大應提出區段徵收的完整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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