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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免費船運機踏車換卡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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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公共車船處將於今年度7月1日起,試行將隨行機器腳踏車改用電子票卡刷卡,並將於明(23)日起,於「烈嶼鄉公所」受理民眾申辦隨行機器腳踏車免費載運票卡。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儘速申辦。
車船處表示,該項機器腳踏車免費載運票卡換卡事宜,將分兩階段申請,第一階段自6月23日起,受理「戶籍所在地為金門縣烈嶼鄉者」民眾申請;第二階段自6月30日起,受理「在烈嶼鄉機關學校服務之民眾」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止。
符合申請資格民眾,須年滿18歲以上,且戶籍設立於金門縣烈嶼鄉者或在烈嶼工作者,申請時應備證明文件為:
一、申請人相片乙張;二、戶籍所在地為金門縣烈嶼鄉者,持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機車駕照正本,供受理人員查驗身分,驗後正本發還,影本公司留存;三、如為在烈嶼鄉各機關、學校服務之民眾,繳附烈嶼鄉各機關學校在職證明書正本;四、機器腳踏車行車執照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公司留存。
申請隨行機器腳踏車免費載運票卡者,以「一人一車一卡」為原則,若同一人有兩張(含)以上機器腳踏車行車執照,第二張(含)以上機器腳踏車行車執照應由車主的直系血親親屬提出申請;若一戶僅有一輛機器腳踏車,且為多人使用,申請第二張(含)以上機器腳踏車免費載運票卡者,應由車主的直系血親親屬提出申請,以避免重覆申請。
票卡申請後一週內製卡完成,領卡時請持原金門交通卡至水頭碼頭繳回,並領取新票卡,原「金門交通卡」內儲值金額一併轉入新卡,舊卡則將註銷,避免發生轉借供非本縣籍民眾使用,耗用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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