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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僱主應於工讀生到職當日加保勞保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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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金門縣總工會提醒地區商家,如在暑假期間僱用暑期工讀生,應於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員工未滿五人者(含暑期工讀生),雖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惟仍須依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又事業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須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未依規定於到職當日申報工讀生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經勞保局查明屬實,勞保核處四倍、就保核處十倍罰鍰,並按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罰則規定處以罰鍰,工讀生如因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導致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單位負責賠償。
金門縣總工會指出,學生於暑期受僱工讀時,與一般勞工面臨相同的工作環境,惟因對作業流程不夠瞭解、機械操作不夠熟練,勢必增加工作上的危險性,勞保局為加強宣導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將隨一○三年五月份,即六月底前繳款單寄發通函,提醒事業單位應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覈實申報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以保障工讀生權益。
金門縣總工會提醒,申報工讀生勞、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保、勞退二合一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即可。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加保時請務必於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費及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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