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縣府將與軍方簽訂支援協定書
金門縣103年與國軍研商災防相關事宜會議昨召開,經研商討論後,有關縣府提請軍方災防支援協定書簽訂,將由縣府擬定後和金防部一年簽訂一次,各鄉鎮公所則與轄屬守備隊簽訂。烈嶼鄉公所也建議,災防支援能實際落實比較重要。
會議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大禮堂會議室召開,由秘書長盧志輝主持,金防部及金門縣消防局長楊肅凱、縣府處局、所屬機關、鄉鎮公所等代表與會。
縣府秘書長盧志輝強調,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和國軍優先的任務,對於防災救難各單位也要有「聞聲救苦」的理念和共識。
消防局長楊肅凱也表示,搶救災害時效最重要,雖然救災有其危險性,對颱風來襲路倒樹的緊急處理,搶通救援道路,在林務所人力有限,也請國軍能即時支援。
承辦單位金門縣消防局指出,此次會議召開緣由,係依據行政院103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102年國防部訪評金門縣建議暨102年國防部訪評全國性共通建議辦理。
依據行政院103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畫國防部評分表律定地方政府應辦事項如下:(一)邀集國軍研討簽署相互支援作業程序。(二)研討潛勢區兵力預置、救援路線等。(三)與國軍建立鄉民撤離機制。(四)撤離路線與軍方先期制訂計畫。(五)完成物資預備運送動線。(六)規劃需國軍撤離之村里。(七)與國軍建立避難收容分工機制。
另102年國防部訪評金門縣建議如下:(一)潛勢地區須國軍支援之兵力之機具數量,建議納入災防計畫。(二)國軍及民間救難團體能量,建議納入災害防救計畫,以利救災資源整合作業。
而102年國防部訪評全國性共通建議如下:(一)轄區內鄰近之國軍單位未全數納入協助支援及支援協定單位。(二)災害防救計畫及深耕計畫未能詳細評估所需國軍支援兵力,並整合國軍災防能量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