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修正通過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點閱率:418
字型大小:

 地區農友請注意!因應日前立院三讀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修正條文。未來老農津貼之改革除修正該條例,將申領老農津貼應具備之農保年資由六個月調整為十五年外,並已進行修正農保相關審查辦法,積極推動農保清查工作,請地區農友配合辦理。
 目前老農津貼與農保資格相連結,為避免未具農保資格者領取老農津貼,農委會已修正相關法規,並積極進行農保資格審查及平時清查等工作,其中的相關措施包括了修正相關法規,修正公布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明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始得參加農保為被保險人。故由其他職業別退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農保。
 另外,同時修正發布「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加強審查流程,未來將逐案辦理農保新申請案件現場會勘,並新增公部門人員參與農保資格審查工作,勘查該農地確有實際作農業使用以及申請人確具從事農業工作的能力,始符合加保資格。並加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勞工保險局每年定期抽查農保資格審查工作。
 在加強農保資格清查工作方面,將委請勞工保險局,比對勞、農保重複加保超過一百八十天之被保險人。並將由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加強輔導農會辦理農保被保險人戶籍、地籍、長期旅居國外及入獄服刑等清查工作。
 而自即日起,也將針對年滿六十五歲之農保被保險人全面查核其農保資格,符合規定者,始可請領老農津貼。目前農委會也規劃建立農民資料管理系統,目前正陸續擴充該系統功能,未來將與內政部共同合作,運用戶役政、地籍、入出境、入監服刑等資料,勾稽比對農保被保險人資格,以剔除未符合加保資格者,提高農保資格清查效率及提高老農津貼發放之正確性,請地區農友配合相關資格清查辦理。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