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獎勵博碩士論文月底截止申請
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將於本(7)月31日截止申請,省府提醒符合申請規定的博、碩士論文踴躍提出申請。
省府指出,依據「福建省政府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規定,凡中華民國國民於101年6月1日以後取得之下列論文,其論文內容與福建省文化有關,並可提供政府施政參考,均得申請: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之博、碩士論文。
(二)經教育部公告為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所列學校之研究所博、碩士論文。
(三)發表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之論文。
至於獎勵的名額、金額,其中,博士論文1名,每名獎勵新臺幣參萬元。碩士論文3名,每名獎勵新臺幣貳萬元。學術期刊論文2名,每名獎勵新臺幣壹萬元。而獎勵名額得視申請情形於審查委員會中擇優提請調整。
申請時應檢附申請表一份。推薦表一份。論文紙本3份、電子檔一份(均含論文全文及500字以內中英文論文摘要)等文件寄送省府(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4號)收發室收。
而「福建省政府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相關表件,可至省府網站(http:www.fkpg.gov.tw/資訊公開/行政規則)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