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車禍與受傷人數有增無減
根據警察局交通隊統計資料,地區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計發生405件,與102年同期285件增加120件,受傷人數方面,1至6月份計401人受傷,較102年同期297人增加104人,在死亡人數方面,2人因車禍死亡,較102年同期3人減少1人。針對車禍件數及受傷人數仍居高不下,縣警局將就肇事原因侵犯路權行為持續加強取締勤務。
夏天天氣炎熱,駕駛人往往心浮氣燥,又因光線強,駕駛人於轉向視線角度不足,加上駕駛人疏於注意造成車與車轉向側撞最高,其次為駕車自撞案件,縣警局並呼籲駕駛人注意專心駕駛,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今年1至6月份交通事故依肇事者肇事原因加以統計,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未注意車前狀況」(153起、占19%)、「未依規定讓車」(131起、占16%)、「應減速未減速」(123起、占15%)、「未保持距離」(61起、占7.6%)、「轉彎不當」(46起、占5.7%)、「超車不當」(25起、占3.1%)「酒後駕車」(24起、占3%)。肇事地點以肇事地點以叉道(234件、占58%)、直道(137件、占34%)。肇事時段依序為「16時至18時」(64件、占15.8%)、「12時至14時」(60件、占14.8%)、「14時至16時」(53件、占13%)、「10時至12時」(50件、占12.3%)、「18時至20時」(48件、占11.9%)、「8時至10時」(43件、占10.6%)、「6時至8時」(35件、占8.6%)、「20時至22時」(25件、占6.2%)。肇事車種以機車最高(330輛、占41%)、次之為小客車(274輛、占34%),受傷最多者為機車(269人)。駕駛年齡層以「20歲至24歲」(81人、占26.4%)、「18歲至19歲」(43人、占14%)「25歲至29歲」(32人、占10.4%)。車與車轉向側撞83件,與102年同期62件增加21件,駕車自撞64件,與102年同期33件增加31件,路口交岔撞51件,與102年同期34件增加17件
交通隊表示,鑑於本(103)年1至6月份車禍件數、受傷人數等仍居高不下,在發生件數方面並較去年同期增加,且大部份車禍肇事主因係駕駛人疏忽侵犯路權所造成,為了減少車禍發生、人員受傷,警察局已就每日易肇事時段加強編排防制車禍勤務,並賡續執行所推動之「路權優先、安全第一」工作及酒測專案勤務等攻勢勤務,督促各分局及保安、交通隊等針對侵犯路權之違規行為,以及酒後駕車及超速行駛等影響交通安全之重大違規加強攔檢取締,希望藉由強力之執法手段,迫使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減少因車禍死傷的人數。
1至6月份肇事地點以岔道最多,且肇事主因為違反「停、讓標誌」,即未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行駛路權,若駕駛人能遵守路權,謹守岔路口之停讓規定:「有號誌路口:綠燈行、紅燈止,閃光黃燈路權優於閃光紅燈路權;無號誌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劃分幹、支線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如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則必能有效避免車禍發生,而警察局所推動路權優先專案,加強取締侵犯路權違規行為僅是治標作法,治本之道還需靠地區廣大用路人確實遵守路權,始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