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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健檢民眾申請相對提高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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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縣民建康,金門縣政府推出補助自費健康檢查,自103年1月1日起再加碼,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檢查費用總額新台幣3500元以下,按實支金額補助,每人每兩年補助最高新台幣3,500元;但申請人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補助最高新台幣7,000元,且每兩年申請一次為限。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縣長政見實施計畫執行檢討會,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向縣長李沃士提報健檢議題時,指出經修正健康檢查補助辦法後,今年一月迄今,六十五歲以上民眾申請健檢比率相對提高。
李金治表示,縣長關注縣民建康,去年元月1日推出補助自費健康檢查,全年申請補助876人,其中65歲以上占10%、40歲到64歲占70%、30歲到39歲占20%。民眾健康檢查費超過新台幣1萬元,占總申請健檢費用的32%。
在金門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超過12%,李金治表示,中老年慢性病預防是目前健康的重要議題,但65歲以上族群接受自費檢查比率最少,因此檢討補助健檢費用辦法,修正自檢費用總額3500元以下,按實支金額補助,每人每兩年補助最高3500元;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補助最高7000元,每兩年申請一次為限。
李金治表示,補助辦法修正後,今年元月迄今,民眾申請健檢費補助的自檢檢費用超過3500元占64%;老人健檢補助申請案由去年的10%增加到14%;30歲到39歲申請補助增加到28%。
縣府補助自費健康檢查補助方案自102年元月1日實施,縣府為提升縣民對自我健康之重視及照顧弱勢族群,並減少家庭損害及後送機會,將現行規定之補助金額:「健康檢查費用總額得申請補助二分之一額,但每人每次補助最高新臺幣3500元為限,且每兩年申請一次為限」。自103年1月1日起修正為:「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檢查費用總額新台幣3500元以下,按實支金額補助之,每人每兩年補助最高新台幣3,500元,但申請人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補助最高新台幣7,000元,且每兩年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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