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傳統建築金管處期統合全縣修復補助標準
為鼓勵園區內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及聚落優美風貌,使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金門國家公園對於維護聚落傳統建築風貌補助,期能達到全金門補助之標準與單價補助齊一之目標。
為整合金門縣整體傳統建築修復補助獎勵之流程與執行方式,金門縣政府刻正委託中國科技大學閻亞寧教授辦理「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工作計畫委託執行計畫案」,而金管處也積極於四月、五月、七月參與審查會議,期以統合金管處及金門縣府補助案之單價金額核算表,待該計畫案完成時,全金門縣傳統聚落修復補助標準,其補助項目與單價標準將達一致。
金管處表示,該處為鼓勵園區內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及聚落優美風貌,使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於民國八十八年起,開始推動「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並且於民國一百年起,更將歷史建築的補助額度之上限,調整為新台幣五百萬元;傳統建築的補助額度上限,則是調整為最高新台幣兩百萬元;新式建築補助額度上限調整為最高新台幣八十萬元。而金門縣政府也於民國九十年起跟進,與該處攜手共同維護地區的傳統聚落風貌。
金管處指出,為了深化「修復」的文化保存觀念,無論是園區內外的民眾,在進行房屋修繕時,若將可用之原有材料予以保存並再次利用,並酌予提高配合度獎勵,期望能藉此共同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使金門的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