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不會電話通知應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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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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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提醒,民眾申報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時,如有填具退稅金融機構帳號者,於稽徵機關核定後,去年綜所稅第1批退稅時間為今年7月31日,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至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千萬不要被詐騙上當。另外,財政部也提醒,退稅憑單金額5000元以上須存入帳戶才能領,5000元以下可領現金。
金門稽徵所表示,民眾申報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時,如有填具退稅金融機構帳號者,於稽徵機關核定後,第一批退稅案件將於7月31日存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未採用轉帳退稅之案件,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金門稽徵所說明,本次退稅對象為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103年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 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之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103年7月31日至9月30日,請受退稅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辦理兌領手續。
第一批退稅對象為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 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 人工申報之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7月31日至9月30日。
財政部官員指出,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稅人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指定的金融機關兌領現金,也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兌領。退稅金額5000元以上者須存入存款帳戶才能兌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