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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衛生法勞動部抵金解說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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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於去年7月3日修正公布,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自上(7)月3日正式上路,以二階段施行方式,擴大保障所有工作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日昨抵金與金門縣政府主管進行聯繫會報,針對法律規定進行解說,讓大家更為瞭解,有助於保障勞工健康與工作安全,減少財務損失,提升安全健康勞動力。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金門縣政府主管進行聯繫會報日昨上午十時起在縣府第三會議室(工務處地下室)舉行,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柏昌與縣府參議許寬主持,縣府社會處長方天吉、環保局長楊世宏、工務處長許鴻志、建設處長翁自保、車船處長李銘培、陶瓷廠長許一傑、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文選,以及自來水廠、養工所等單位主管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出席。
許寬也代表縣長李沃士歡迎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柏昌與科長林棓司專程來金,他說,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後上路,李柏昌主任與林棓司科長關心金門地區勞工安全衛生權益與整體利益,特別來金進行宣導說明,特別表示感謝。而金門幾年來在李李沃士縣長領導下,大家盡心盡力,在工作並沒有發生重大的違失,希望在過去良好基礎與成果,大家繼續努力,未來更平安、更平順。
李柏昌主任指出,今年七月三日起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法,該法號稱是特別法中的普通法,其適用的對象擴增為適用各業,已經跳脫以前勞工安全的概念,更重視職業安全,其適用對象增加,法的義務主體增加,像是工程發包、轉包,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末端管理上的責任,該法也把公共行政業納入,而且施工設計規劃要有風險評估的概念也納進來,這都是跳脫以前想法,此次來金也針對新的法令,新的概念來向大家說明。他也說,職業安全衛生法也把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所謂的賠償概念帶入法律中,規定設備上有何問題,承攬人與代承攬人均需負賠償責任。而公部門工程施工設計規劃,必須進行風險評估。
昨會中並由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科長林棓司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進行解說,並透過案例說明與綜合解析,讓與會人員對於法規的適用與有進一步的認知,有助於未來在法條的實務上運用進一步瞭解,達到保障員工同仁的權益與生命安全的目的。
參議許寬於結論時也代表縣府團隊謝謝李柏昌主任與林棓司科長講解與說明,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的要求,未來預算編列勢必擴增,這依法有據,可於主管會報向縣長報告。會後各單位可以針對該法規琢磨及研擬相關應變措施。許寬也提到,安全問題沒有發生最好,但應做好最佳防範措施,才能將損失減至最低,應做好評估風險,以最壞打算,做最好的準備,加強心理教育以防範未然,才能將災損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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