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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專科學力鑑定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454

 教育部為鼓勵具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與有實務工作經驗之民眾,得經由學力鑑定後繼續升學並提升其就業競爭力,每年辦理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103年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將於103年7月22日起至8月11日止受理報名。通過本考試可取得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具有相當專科學校相關類科畢業之同等資格。
 教育部103年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考試日期為103年11月16日,考試設置北區(新北市)、中區(臺中市)、南區(高雄市)等3個考區,應考人得自行擇一考區報名應試。
 這項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報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2歲(即民國81年11月16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程度之學歷,並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二、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具有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各科目命題大綱:「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考科大綱」,請於教育部技職司資訊傳播網網站(http://www.edu.tw/tv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31664)查詢。
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者,由教育部發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其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由教育部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書,以後報考本考試時,得免考已及格科目,如累計全部科目均及格時,發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通過證書,但經發給本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後,再度參加本考試其他證照類別者,原科目成績不得再據以申請免考,必須重新參加各科目考試。
 報名日期,103年7月22日起至103年8月11日止,以國內中華郵政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報名方式,本次鑑定考試一律採網路登錄後通訊報名:(一)請以電腦登錄本基金會網站(http://www.tcte.edu.tw)連結「103年專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依網頁畫面指示下載簡章(內含試題及答案疑義申請表、成績複查申請表、工作經驗證明書)。(二)連結「103年專科學力鑑定考試報名繳費暨准考證下載系統」,依網頁畫面指示登錄報名資料後存檔傳送並下載繳費單及報名表件(含1.報名表2.繳費單3.通訊報名專用信封之封面4.鑑定考試後回件專用信封之封面)。(三)繳費方式:1.攜帶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交費用2.自動櫃員機(ATM)轉帳。3.至台新銀行臨櫃繳費(可免手續費)。(四)將繳費後之收據正本連同下載之報名表件(請參閱附錄四報名表範本)、鑑定考試後回件專用信封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放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內,以限時掛號寄出,即完成報名手續;逾時或未完成手續,不予受理報名。
 通訊報名地址:(一)報名郵寄信箱:640雲林斗六郵政431號信箱。(二)收件單位: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三)服務電話:05-5379000轉158、159(提供報名程序相關疑問諮詢)。
報名資格經審查結果請於103年10月2日(星期四)至11月16日(星期日)期間,自行至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05-5379000分機158、159;網址:http://www.tcte.edu.tw/查閱。基金會並於10月2日(星期四)上午9點,發送應考人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通知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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