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大陸搭機行動電源攜帶使用管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450
字型大小:

 你(妳)知道嗎?中國民用航空局已在官網公告,旅客搭機不得攜帶超過二個行動電源,也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
 大陸民航局八月七日在官網發布政務公告指出,旅客搭機時,攜帶的行動電源必須是個人自用;行動電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裝在託運行李中。另外,行動電源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無需航空公司批准;若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2個行動電源;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是嚴禁攜帶的。
 公告也指出,乘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有啟動開關的行動電源,在飛行過程中應關閉電源。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