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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淨水場工程遭質疑水廠提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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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自來水廠廠長王登緯表示,太湖淨水場委託代操作之後,未來水廠向中宇公司購買高級水每噸僅需二十三元,一年可節省公帑七千餘萬元,十五年可替政府省十億元以上!
金門縣自來水廠辦理的「102年度金門地區太湖淨水場整建及功能提升工程」遭人質疑是否圖利並行文行政院院長,要求介入查明,自來水廠廠長王登緯昨天針對所提問題,逐一做了說明。
根據王登緯說明,行文要求查明的是一位「洪姓參選人」,所提問題包括:一、發包預算是1,314,940,000元,契約金額是1,314,936,000元(僅少4000元),另三家平均差價8000萬元:二、本標案是否符合「專家學者1/3條款」,可請17位,只邀請9位,來了6位,其中5位評委是公務人員?三、陳姓教授是否為人頭委員?預審半年未出現,卻邀約(評選)。四、請查明15年10.5億元勞工代操作款,是否浮報?平均每年7000萬台幣,中宇公司代操作人員僅8位,每人每天可領2.5萬元,每月可領75萬?
關於「發包預算」、「契約金額」,根據王登緯的說明:採購案預算上限是新台幣13億1494萬元整(包含統包工程經費2億6千餘萬元及15年委託代操作維護費10億餘元),此為招標時的公開資訊。各家廠商投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比例均在91%以內,顯示所編列預算金額合理。
關於「專家學者1/3條款」,根據王登緯的說明,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工程會以工程企字第10200393300號函頒之〈採購評選程序精進措施〉等規定,該廠辦理採購,評選委員可自行核定及聘請,不須報請金門縣政府同意;該廠成立9人評選委員會,符合「五人至十七人」之規定。除主辦機關有當然委員一員外,又行文請水利署、金門縣政府、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台北市自來水處等機關推派委員,其他則由承辦課自工程會網站名單,按委員專業屬性與本案最接近者排序,逐一依序洽詢後組成。
關於是否有「人頭委員」,根據王登緯的說明,本案評選會議時間決定的方式是洽詢所有委員,取最多委員可出席的日期召開;陳教授因評選當日另有行程,實際上並未參加評選會議。至於所稱「預審半年」,應該是指總顧問廠商辦理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的審查;該審查會委員的工作應與後續統包工程招標的評選無關。
關於「代操作款是否浮報」,根據王登緯的說明,本案合約金額為新台幣13億1仟餘萬元,其中統包工程費佔2億6千餘萬元,餘10億餘元為水廠買水之費用(以15年、每天8,000噸水計,並以每噸水23元為匡列之金額)。中宇公司須依契約規定產水,水廠再依實際買水量逐月計價給廠商。
未來水廠向中宇公司購買的高級水每噸僅23元,相較目前金沙榮湖淨水場自行操作每噸水之營運成本(約50元),每噸可節省27元;若以每天8,000噸水計,一年可節省公帑7千餘萬元,15年可替政府省10億元以上。並且15年之操作期間,太湖淨水場所有設備之維護、更新,皆由中宇公司負責,自來水廠不用再花任何一毛錢。
另外,依自來水廠與中宇公司的契約書,第二階段代操作期間必須至少編制15人以上(24小時輪班)而非8人。代操作服務費之組成包含人事費(含由台灣派駐人員之住宿及交通津貼等)、藥品費、電費、污泥處理費、濾料補充或更新費、水質委外檢測及環保監測費、所有設備維護改善費、行政管理雜費、營業稅…等項;其中人事費所佔的比例僅23。
除了上述四個問題之外,金門縣環保局長楊世宏表示,有關代操作的工程,並未擴廠,也未擴大規模,根據現行法規,不需經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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