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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慈湖濕地說明會聽取鄉親建言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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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慈湖濕地範圍爭議問題,營建署昨(14)日在副署長許文龍主持下,在縣府召開「國家重要濕地-編號41慈湖濕地(國家級)範圍確認說明會議」,營建署依日前鄉親建議,將原劃設188公頃土地縮小為117.8公頃,惟尚無法取得全數鄉親認同,後續將由營建署把鄉親意見帶回研議,務求取得生態保育與鄉親權益間的最大共識。
慈湖濕地於96年經營推薦獲選為國家重要濕地,而在102年濕地保育法公布法後,引起金門地區鄉親質疑濕地範圍內私有土地使用將受法令限制,且因未舉行相關說明會,引發金寧鄉古寧村及湖下村等村民不滿,組織自救會向縣府陳情外,更請縣府向監察院陳情,李縣長更多次要求建設處處長翁自保赴台,強烈表達鄉親與縣府立場,希望中央能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更避免影響相關聚落未來的發展。
營建署舉辦的「國家重要濕地│編號41慈湖濕地(國家級)範圍確認說明會」,於昨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起,假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由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主持,縣府秘書長盧志輝、立法委員楊應雄、縣議員楊永立、李誠智,以及金管處人員、地區民眾等多人與會,聽取說明及提出建言。
許文龍表示,慈湖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如何利用自然生態,帶動地區相關產業發展,並在取得鄉親共識的前提下,創造雙贏的機會,是溼地保育法推動的重要目標,為使鄉親了解慈湖濕地畫設緣由及後續可能的影響,特別召開說明會與鄉親面對面的溝通外,也將鄉親質疑私有土地權益問題,悉數予以排除濕地範圍外,並以過往的科學研究為基礎,將原訂面積從188公頃縮減至117.8公頃,兼顧於鄉親需求與生態保護理念。
近百名與會鄉親,除針對法令及未來規劃提出質疑外,也提出將慈湖濕地延後公告、與村落邊際範圍再調整及增加實質經費或建設等多元議題外,也質疑該區域目前已為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透過不同法規疊床架屋的規範,未能實際解決鄉親的需求且阻礙地方發展,甚至希望能由金門縣政府取代國家公園的可行性。
縣議員楊永立表示,這場說明會召開,地處濕地範圍附近的村民們並無接到通知單,令他質疑說明會是否是黑箱作業。縣議員李誠智則認為,已有國家公園的設立,現在又要畫出濕地,實無存在之必要。
對溼地保育法未來實施後,對於慈湖濕地以及民眾有何影響,營建署指出,慈湖重要濕地劃設範圍,全部為公有土地,對民眾土地權益並無影響;未來慈湖溼地配合金門國家公園計畫,以保育及科學研究為主;未來周邊地區,將依金門國家公園計畫「一般管制區」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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