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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人初複訓即起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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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消防法第13條規定,推動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基金會訂於今年8月27日辦理防火管理人複訓,並將於8月28、29日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訓,即日起受理電話及傳真報名,相關聯絡資訊如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5樓之3。電話:(02)2361-2119。傳真:(02)2361-6915。網址:http://www.119fire.org.tw 。E-mail:feaf@ms24.hinet.net。
 本次研習訓練地點在國立金門大學進行,初訓班上課時數共16小時,複訓上課時數共8小時,複訓班需曾經取得初訓合格證書方能報名,每期招收之學員人數以50名為限,額滿截止。
消防法第13條所稱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並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同時防火管理人每2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複訓練一次,請金門地區各機關、學校及場所把握機會派員參訓,以利後續推動場所內防火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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