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獅爺文化季寫生比賽九月一日截止收件
喜好寫生的小朋友們看過來!一年一度金沙鎮一○三年度風獅爺文化季寫生比賽正式展開,金沙鎮公所透過寫生活動,讓各級學校學生或民眾深入金沙鎮風獅爺的村落,進而認識、欣賞金沙鎮的鄉土人文之美,並遴選優勝選手頒獎表揚,金沙鎮公所歡迎地區民眾及就讀各級學校的學童們踴躍參與,一起透過畫筆認識金門風獅爺。
此次的寫生比賽報名資格規定,凡對繪畫有興趣者之在校學生或社會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人限參加一件(發現重複者,由承辦單位刪除參賽資格)。至於比賽主題則以金沙鎮內五十四座風獅爺為寫生主題,參賽者可參考一○三年度風獅爺護照為寫生對象。
在比賽組別方面,則分為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國中學生)及社會組(高中以上)。作畫器具由參賽者自備、題材不拘,畫圖紙張大小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得裱裝。參賽作品背面均需附寫生比賽報名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並寫明所有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比賽收件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九月一日止,參賽作品一律裝袋,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沙鎮公所建設課,地址: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信封請註明「金沙鎮103年度風獅爺文化季寫生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52150#250吳秀嬌小姐;傳真:082-353920。
金沙鎮公所將擇期辦理評審,評選結果於九月十九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名單並公布於鎮公所網站及金門日報,頒獎日期預定為九月二十七日。
在獎勵辦法部份,幼稚園組將取第一名壹名,頒發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七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五百元及獎狀乙幀,另取佳作參名,各得獎金三百元及獎狀乙幀。
國小低年級組取第一名壹名,頒發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六百元及獎狀乙幀。佳作參名,各得獎金五百元及獎狀乙幀。
國小中年級組,第一名壹名,獎金一千五元正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幀。佳作參名,各得獎金六百元及獎狀乙幀。
國小高年級組取第一名壹名,獎金二千元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幀,佳作參名,各得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幀。
國中組取第一名壹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二千五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二千元及獎狀乙幀,佳作參名,各得獎金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乙幀。
社會組取第一名壹名,獎金六千元及獎狀乙幀。第二名壹名,獎金四千五百元及獎狀乙幀,第三名壹名,獎金三千五百元及獎狀乙幀,佳作參名,各得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幀。
另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若干作品,獎勵等同佳作,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金沙鎮公所表示,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潤筆加工者均不予評選;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另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得獎作品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預定擇優於金沙鎮文化園區之歷史民俗博物館展出。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
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無法繳交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