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村的民俗作物落花生
「戰鬥坑道」入口處外的民宅場埕,每年花生收成之後,都會在日頭下曬起「落花生豆」,成為觀光景緻。 (張建騰攝)
瓊林「戰鬥坑道」入口處外的民宅場埕,每年花生收成之後,都會在日頭下曬起「落花生豆」,成為活生生卻也是日漸稀有的人文景緻和觀光景緻。
花生除了金門人的零食和副食之外,也是經濟作物、畜牧作物和民俗作物;或許,它還是一種觀光作物呢!
瓊林是位於金門國家公園的傳統聚落,戰地政務時期更是著名的戰鬥村。居民主要為號稱「文武世家」的蔡氏宗親。這裡有以「七座八祠」重金難水為主的宗族文化,有以「戰鬥坑道」為主的民防文化。與傳統建築最相應的民生活動則是剖石蚵,曬花生,讓古老的聚落增加了幾分鮮活的古意。
有人說,金門的石蚵具有「金門精神」—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因此就特別Q彈;附會這種思維,金門的花生,似乎也有「金門精神」!不過,它們可能比人類更有犧牲奉獻的精神—它們得犧牲奉獻於人們的「五臟廟」。金門農民早期是以海砂攙紅土改良土壤,種出來的花生豆莢比較小,但卻比較結實香脆。
根據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做過的研究調查(呂金誠主持的《金門地區民俗植物調查》),花生除了做為副食品和加工品之外,也是重要的民俗植物。
例如,在金門傳統婚禮中,完婚前夕,男方要挑一個眉清目秀、聰明伶俐且父母雙全的男童,與新郎同榻而眠;還要準備一盤花生及一盤芋頭供男童食用。
這樣的儀式叫「翻床鋪」,是祈子儀式的一種,有著祈求多子多孫及好子好孫的意涵。在舊社會中,性別並不平等,生子宜男,因此「翻床鋪」要由男童充任。
婚宴時,餐桌上現在通常擺瓜子,過去則是用花生。生兒得男後,出丁的家庭要煮油飯拜祖先饋鄰里;禮尚往來,受贈者則可用花生做為回饋(也可以用米、大麥、小麥、豌豆)。
金門村村有宮廟,年年有醮慶。廟宇醮慶安五方,「放軍將」時,廟埕要供奉天兵天將坐騎所食用的草料,「花生藤」就成了一種祭祀用的民俗植物。
不論是「平安醮」或「慶成醮」都要點「斗燈」,傳統的斗燈是點「花生油」(土豆油),花生油正是花生的加工產品。
在金門俚語當中,也有由花生構成的俗諺,例如「在生有孝一粒土豆,較贏死後拜一個豬頭。」「番薯仙,土豆鬼。」。「土豆,三月半,毋早毋晚。」「六月十九,佛祖生,三樣新。」
花生原是普遍的零食,豬頭則是祭祀的珍饌;「在生有孝一粒土豆,較贏死後拜一個豬頭」是勸人要及時行孝,否則「子欲養而親不待」,有再多美味也是枉然。
由於番薯和花生可食用的部位都長在土裡,收成之後常有殘餘;早期較窮苦人家會到收成後的田裡挖拔殘餘,又因為並不易尋覓,因此有「番薯仙,土豆鬼」之說。
「土豆,三月半,毋早毋晚」指的是花生適合栽種的季節。雖然農曆二月半到四月都可栽種,但三月半則是剛剛好,不早也不晚。
「六月十九,佛祖生,三樣新」指的是當季收成的花生、芋頭和番薯,適合做為供佛的,金門居民過去曾以番薯為主食,花生為副食。近幾十年來較具生產規模的作物有高粱、花生、番薯、大小麥等。
根據金管處研究調查中所引用的統計資料,番薯在金門已有四百年歷史,1961年時,栽植面積曾高達 2,572 公頃;不過,2000 年卻僅剩 76公頃,2004年只剩27公頃,落差懸殊。花生的栽種面積在1960年約為1138公頃,2000年時只有90公頃。
花生除了做為副食作物和民俗作物之外,也是金門的經濟作物、畜牧作。它可以用來做成食用油(花生油);可以做成貢糖、花生糖、糕粿;花生藤和花生油的油渣可以用來餵食牲口。瓊林聚落曬落花生豆的民生活動,則是到此一遊者們爭相拍攝的焦點。
以花生為原料的貢糖和以高粱為原料的金酒,都是金門具有代表性的特產。雖然,貢糖和金酒的原料主要是仰賴進口,不過,保存一些高粱田,保存一些花生田,似乎也能讓它們變成觀光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