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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公告》外縣巿漁船暫禁止入籍金門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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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各漁港的漁船已經飽和,金門縣政府依法暫停外縣巿漁船轉籍、入籍。
(資料照片/張建騰攝)

金門各漁港的漁船已經飽和,金門縣政府依法暫停外縣巿漁船轉籍、入籍。 (資料照片/張建騰攝)

金門縣各漁港的漁船已經過量,金門縣政府已公告暫時禁止外縣巿漁船轉籍、入籍到金門縣各漁港。
根據金門區漁會的說明:近年因高經濟價值魚類略有復甦,民眾投入漁業的意願增加,致使近一年來,漁船新建及轉籍的數量就增加了近五十艘,導致新湖及羅厝漁港的容量超限利用,無法負荷。
漁船過量將影響漁撈作業的環境與秩序,以及水產資源的永續利用與維持。因此,自103年9月1日起,金門縣新湖、羅厝及復國墩漁港將暫停受理由外縣市過戶、設籍或汰建資格轉入案。不過,9月1日之前已在各縣市辦理過戶、轉籍,並已取得該縣市核准函者,即使還在「辦理中」,仍不受此限。
依據漁港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依漁港規模、水域,公告得設籍停泊該漁港漁船之總噸位及艘數。」由於審計室在102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的注意事項中提醒金門縣政府未依規定辦理管轄漁港停泊漁船之總噸位及艘數資料之公告;因此,金門縣政府已於103年8月25日公告了新湖、羅厝及復國墩漁港各類漁船(筏)的最大設籍艘數,並暫停受理由外縣市漁船過戶、設籍或汰建轉入金門。
由於金門各漁港的漁船數達到飽和量,導致停船席位的糾紛不斷;因此,金門區漁會之前也曾根據第十八屆第十一次理事會的決議,建請主管機關依程序辦理公告禁止轉籍、入籍,等日後漁港增建或改善後再研議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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