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歲入概算初編124億
金門縣政府於日前召開104年度歲入概算審查會議,由縣長李沃士親自主持,會中首先由財政處報告金門縣歲入編製情形如下:
99年預算數10,999,796,000元,決算數11,971,328,284元;100年預算數12,481,985,000元,決算數12,264,726,979元;101年預算數12,231,888,000元,決算數13,475,282,609元;102年預算數12,269,265,000元,決算數13,216,999,487元;103年預算數12,009,332,000元。
另財政處指出,104年度初編概算數12,447,218,000,較103年度12,009,332,000元,增加437,886,000元。經審查會議逐項討論後,縣府104年歲入概算核列數為125億5,169萬8,000元,較初編歲入概算數124億4,721萬8,000元略增1億0,448萬元,有關調整單位及額度如下:
1、調增稅課收入1,300萬元:(1)土地增值稅:調增稅務局1,000萬元。(2)印花稅:調增300萬元。
2、調增罰款及賠償收入225萬1,000元:(1)罰金及罰鍰126萬2,000元: 調增各戶政事務所4萬2,000元、稅務局40萬元、林務所4萬元、港務處8萬元、環保局60萬元、消防局10萬元。(2)一般賠償收入98萬9,000元:
殯葬所依概算數編列、調增觀光處(業務科)5萬、體育場31萬、文化園區1.9萬、文化局10萬元、養工所8萬元、環保局15萬元、警察局15萬元、消防局13萬元。2、調增規費收入7,813萬4,000元: (1)審查費:調增建設處(工商科)14.4萬元。
(2)證照費:調增建設處(建管科)42萬元、警察局6萬元。(3)登記費:調增建設處(工商科)20萬元。(4)許可費:調增建設處(財管科)1,000萬元、港務處5,000萬元。(5)資料使用費:調增建設處(都計科)3萬元、地政局100萬元。(6)場地設施使用費:增編觀光處(業務科)10萬元、調增殯葬所100萬元、體育場78萬元。(7)服務費:調增港務處440萬元。(8)汽車燃料使用費:調增觀光處(交通科)1,000萬元。
4、調增財產收入754萬5,000元:(1)租金收入:調增建設處(工商科)715萬3,000元。(2)廢棄物資售價39.2萬元:調增行政處(總務科)7.5萬元、殯葬所8萬元、稅務局2萬元、體育場9萬元、林務所7萬元、畜試所4萬元、衛生局1.7萬元。
5、調增其他雜項收入355萬元:調增建設處(工商科)19萬元、觀光處(企劃科)31.5萬元、觀光處(業務科) 4.5萬元、畜試所300萬元、大同之家依概算數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