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社福篇七》縣府用心弱勢者權益與生活得到保障
縣長李沃士走訪慰問關懷身心障礙者。 (照片由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為讓身心障礙者能享有更多照顧服務,鼓勵身心障礙團體共同投入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持續補助身心障礙團體每月業務費及身心障礙機構建築物及重大設施設備修繕費、充實設施設備、補助專業服務費等相關服務經費,促進身心障礙者利用之可近性與便利性,並定期辦理身心障礙機構評鑑及督導考核,提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品質,以落實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工作,維護身心障礙者福祉。
另外,為保障其經濟生活及紓緩家庭照顧之壓力,金門縣政府訂定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要點,依據障礙類別、等級而予以不同額度之經濟補助,增加其所得以提供基本生活費來源,99年至102年共補助104,545人次,補助金額為新台幣417,797,000元。另配合中央政策、社會救助法修正及物價波動,101年調整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調整500~1,200元後為每月新台幣3,500~8,200元,以協助渠等改善經濟生活現況,並促其自立更生,99年至102年生活補助發放金額計為85,785,000元,受益人次達17,573人次。
而為使身心障礙者均能參加社會保險,增加其健康保障,金門縣政府依其家庭經濟狀況及障礙等級,補助其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且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負擔,99年至102年補助金額計新台幣31,075,000元,受益人次達165,434人次。又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居住品質,亦推動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99年至102年補助金額計新台幣199,000元,累計補助人數為十五人。
金門縣政府秉持落實照顧弱勢族群理念,考量金門地區特殊性,陸續開創符合身心障礙者需求福利服務項目,如金門縣身心障礙者經政府機關協助安置於台灣教(療)養機構,提供之家屬赴台探親交通費補助,99年至102年補助金額計新台幣532,000元,受益者達138人次;金門縣精神障礙者住院期間伙食費用補助,99年至102年補助金額計新台幣4,183,000元,受益人次達1,002人次;弱勢族群交通費用補助,99年至102年補助金額計新台幣29,847,000元,受益者達11,496人次;100年為增加身心障礙者獲得資訊的能力,開辦中低收入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安裝第四台費用補助。
又為照顧地區新住民及其家庭,創辦設籍前外籍配偶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讓通過身心障礙鑑定的外籍配偶亦可享有金門縣政府自辦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措施等,保障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改善生活品質,以確保基本生活持續獲得妥善的照顧。
金門縣政府凡此種種努力,就是希望讓身心障礙者之權益及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家屬也能更放心從事工作與照顧家有身心障礙者。
(全文系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