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安營造補助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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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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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局辦理內政部104年上半年度申請參與社區治安營造補助案,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受理申請,歡迎各社區組織(社區發展協會、守望相助隊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所在地警察分局第一組洽詢與申請。
縣警局指出,本縣每半年可遴報參與社區治安營造數為6個治安社區,請各相關單位就業管權責轉知符合條件之各社區組織(社區發展協會、守望相助隊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有意願者可逕向所在地警察分局(第一組)洽詢及提出申請。
對於符合條件並有意願申請之社區組織,各警察分局或所屬分駐(派出)所會給以輔導填報申請表、補助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而各警察分局則於受理轄內社區所提出之申請文件資料時,也會立即詳加審核確認無誤後,於3日內函報警察局移請本縣「社區治安聯合推動小組」辦理初審。初審通過後再函報內政部辦理後續複審,複審通過即可獲得新臺幣69,000元之補助。
縣警察局為加強配合內政部辦理每年度推動社區治安營造工作,獎勵本縣各社區踴躍申請參與,並運用曾參與營造且運作正常之治安社區做為本縣各示範點,鼓勵其主動申請連結輔導其他社區參與營造,特函頒本縣「推動社區治安-輔導治安社區實施要點」1種,並編列相關經費,獎勵申請參與社區治安營造之「治安社區」及協助輔導之「示範治安社區」。
申請參與本案營造並經內政部複審核定補助之「治安社區」及其連結輔導協助之「示範治安社區」,得依上開縣府「推動社區治安-輔導治安社區實施要點」由各所在地警察分局辦理考核,經核定為績優單位者,另由縣府頒給實質之獎勵金鼓勵。欲申請為「示範治安社區」以連結輔導協助其他社區參與本案營造者,可依要點填具申請基本資料表,同上開期限內提交所在地警察分局併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