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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工所路燈採購案兩官商交保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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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LED路燈採購傳出弊案,採購承辦人與廠商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莊煥寧攝)

金門縣LED路燈採購傳出弊案,採購承辦人與廠商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莊煥寧攝)

養護工程所LED路燈採購傳出弊案,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及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搜索票,兵分7路在台、金兩地同步展開搜索,並約談涉案公務員、廠商及證人到案說明,檢方以白姓採購承辦人、林姓廠商涉嫌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諭令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並持續查證,以釐清案情。
「金門縣LED路燈採購案」範圍涵蓋大金門水頭碼頭至尚義機場路段和烈嶼鄉(小金門)九宮碼頭至湖井頭路段。原標案採購金額是2800萬元,民國100年由新北市廠商以1,800萬元得標,並在103年完成驗收程序。
福建省調查處接獲檢舉,報請金門地檢署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明查暗訪後,前天由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指揮福建省調查處、調查局北機組在金門、台北市及新北市和等地,同步搜索金門縣養護工程所、廠商辦公處所和住宅共7處,查扣相關業務文書和帳冊資料。並約談涉案公務員、廠商及證人共計9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方調查後發現,養護工程所於民國99至100年間辦理LED路燈採購案時,疑早已內定廠商,並自選擇採購產品、比價擇定採購廠商,以至事後驗收程序均一路護航。
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指出,檢調發現採購LED路燈產品,產地為「中國大陸」,與原標案要求的「台灣製」規格不符。檢察官漏夜偵訊後,白姓承辦人員和林姓廠商均否認勾串舞弊,檢察官認為白姓承辦人、林姓廠商涉嫌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諭令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檢方將繼續指揮福建省調查處就搜證所得及各該相關人員供述情節,持續查證,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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