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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恆出庭變更提告罪名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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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縣長參選人洪志恆提告案,昨日金門地檢署開偵查庭,洪志恆出庭後說,主要是變更罪名的部分,由於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內容不方便對外透露。
洪志恆是於昨日上午九時四十分許前往金門地檢署出庭,經過約五十分鐘庭訊後,他說,這次主要是針對變更罪名的部分,原先告洩密、背信、圖利、內線交易,全都變更為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受賄罪部分,另外,對方告他誣告妨礙名譽的部分也有調查。
他另外追加告訴金酒廈門公司一百年度廣告支出不實。
針對洪志恆提告部分,縣長李沃士、金酒公司也都提告以澄清事實,地檢署也陸續安排偵查庭,傳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以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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