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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問題油品皆已停售下架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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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於9日偕同縣政府消保官,針對頂新集團旗下的正義公司疑似混有飼料油產品進行稽查,對象包括經銷商、代送商、賣場、餐廳及烘焙業者。地區全聯、金鼎大賣場、縣聯社、金湖聯等維力清香油之販賣業者皆已停售下架,截至目前共回收維力清香油(2.4公升)30罐、維力香豬油(15公升)35桶。消費者若有購買到問題產品,可持發票前往購買地點退換貨,同時呼籲轄內業者應立即實施自主管理,除停止販售問題產品外,須主動通報衛生局,並啟動回收下架機制,讓地區食安危害降到最低。另地區中小學校及金城幼稚園經教育處及衛生局查察結果,大多使用台糖沙拉油及大成大豆沙拉油,無使用正義公司問題油品之情形。
正義公司使用鑫好公司問題原料製作的商品,包括維力清香油、清香油、正義清香油、正義豬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洋洋酥油、香香雪白乳化油、清香瑪琪琳、千層起酥瑪琪琳、正義特級乳化油、洋洋香豬油、正義特級酥油、正義高級酥油、正義特級瑪琪琳、精製豬油、食用純豬油、精製牛油、精製豬油、精製油等;其他包括富蘭瑪琪琳、味全高優質酥油、蛋捲專用油等31項商品預防性下架。有關問題產品細項公告於衛生局網站,詳細資料民眾可上網至食品藥物管理署或金門縣衛生局網站查詢。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認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業者應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若未主動通報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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