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雜誌廣告不實金酒促澄清
最新一期出爐的財訊1009期及酒訊雜誌第100期中,由台菸酒公司企畫製作的「張菲代言玉山高粱酒真情故事」,報導嘉義酒廠廠長張永志針對嘉義酒廠歷史,出現張冠李戴,甚至顛倒剽竊金酒公司歷史的情形,金酒公司已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台菸酒公司應於該兩家雜誌作出澄清啟事。
這兩家雜誌報導的廣告企畫製作報導說,嘉義酒廠廠長張永志廠表示:「在公賣局時代為迎合1950年代國民黨遷徙來台時,國軍想念家鄉好味道高粱酒而召集軍中有做高粱酒經驗的士官兵,共同在嘉義建造一座酒廠,即今日的嘉義酒廠,當時的廠長是周新春先生……。」「當時的金防部司令官胡璉將軍上奏老總統蔣公,於是由周廠長派了一批累積有數年製酒經驗的技術人員前往金門協助建造另一座高粱酒廠,就是今日的金門酒廠。」
金酒公司指出,上述的報導完全混淆史實,顛倒歷史,甚至是剽竊金酒的歷史,根據周新春先生著的《高粱酒釀造法》(1956年自己發行)一書的自序就說明:「新春於民國四十年奉命籌設九龍江酒廠於金門前線,銳意經營,薄負時譽,四十五年易為為金門酒廠…」該書另有郝履成序云「民國五十二年與新春兄重逢於嘉義,欣悉渠己奉派任菸酒公賣局嘉義酒廠廠長。」
實則周新春先生離開金門酒廠後,先任職於台南酒廠,之後才調嘉義酒廠廠長,他到台南酒廠就把金門酒廠的製麴師傅尹會民挖去台南酒廠,調嘉義酒廠後,又把另一位製酒師傅梁仁賢也一併挖走,希望複製金酒的成功經驗。
嘉義酒廠與金酒同樣是製作高粱酒的酒廠,早年也曾對金門酒廠提供支援協助和人員訓練,對金酒的自動化有過貢獻,金酒公司也心存感激,但歷史不可顛倒,也不容竄改,不能剽竊他人的歷史變成自己的,再把別人踩在腳底下。
金酒公司要求台菸酒公司在下一期的財訊及酒訊雜誌內,刊登澄清啟事,還金酒公司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