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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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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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國防部與內政部已於100年12月30日公告,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改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內政部役政署表示,有意願於104年及105年暑假期間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可於今年11月17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據了解,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分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8週,合計4個月。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兵役法修正後,首批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符合常備役體位役男,已於今年9月2日完成二階段軍事訓練;凡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者,發給結訓令並以常備兵後備役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