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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清查食安刑警大隊專題報告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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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安議題為當下全民所關注,總統馬英九也在「國家安全會議」中指示,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規劃專案,於一個月內全力清查國內食品相關地下工廠。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昨日在縣府召開的第四季治安會報中,也就103年「淨安專案」食品安全清查,作專題報告。
報告指出,近期臺灣地區食品安全議題屢出狀況,少部分不肖廠商之黑心非行,不僅對國人之身體健康產生重大危害,更扼殺臺灣長期建立之優良食品安全王國美名,尤有甚者,民眾對廠商食安把關失望之餘,更將矛頭轉向政府之無心、無力監督之責,對政府之不信任亦因而大增。
食品安全議題自102年「塑化劑」、「毒澱粉」、過度添加「化學添加劑」等事件持續引爆至今,造成許多政治、經濟,甚至國安的裂痕,有鑑於此,為發揮政府一體、互為協輔,消弭禍端、鞏固食安之目的,馬總統特於103年10月20日「國家安全會議」中指示,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規劃專案,於一個月內全力清查國內食品相關地下工廠。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淨安專案」雖為衛生福利部主管之食品安全議題,惟在今全國輿論壓力及民眾期許之下,馬總統冀希動員全國警力,協助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20日(約一個月),推動轄內相關食品安全工廠清查工作。
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分局基層同仁,依指示全力配合轄內各食品主管機關執行掃蕩工作如下:(一)由縣警局主動「清查」轄內「食品相關地下工廠」,清查期間遇有須主管單位到場認定時,請務必配合即時到場協助認定。(二)縣警局清查完竣後,將列冊食品相關地下工廠函報食品衛生單位主管機關,並請主管機關依列冊工廠逐案落實「稽查」,稽查期間如有協助必要,請事先(或在場)即時通知縣警局,縣警局將全力儘速配合到場稽查。
至於清查之範圍為「食品相關地下工廠」,依衛生福利部103年10月16日部授食字第1031301884號公告,有關「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規定,所稱「食品業者」五大類別:1、「製造」及「加工」業:食品製造、加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加工業。2、「餐飲」業。3、「輸入」業:食品輸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輸入業。4、「販售」業。5、故非經合法登記而經營上述類別之業者,均為本次清查之「食品相關地下工廠」。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食品安全為當前社會熱門議題,為配合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之要求,縣警局目前因選舉勤務甚為忙碌,特律定由各分局各分駐(派出)所每日至少編排一人、二小時之清查時段,另由偵查隊指派專人彙整及每日定時陳報清查結果,以利掌握最新清查進度。刑警大隊指出,目前食安議題雖未延燒至金門縣境內,惟為防患於未然、斬根於禍興,請下列各業管單位協助辦理如下事項:
 (一)跨機關建立「24小時聯繫窗口」,並全力配合警局執行掃蕩工作。(二)相關業管單位暫擬如下:1、衛生局(藥物食品檢驗科)。2、環境保護局。3、建設處(分別含農林科、漁牧科、工商發展科)。4、本縣「食品添加物管制」等專業單位。(三)由警局主動「清查」轄內「食品相關地下工廠」,清查期間遇有須主管單位到場認定時,請務必「隨時即刻」配合到場辦理。(四)警局清查完竣後,將食品相關地下工廠函報食品衛生單位主管機關,並請主管機關依列冊工廠逐間落實「稽查」,稽查期間如有協助必要,請事先(或在場)即時通知警局,警局亦將全力儘速配合到場稽查。(五)依中央指示,若遇有不配合之相關單位,警局將予以紀錄後提報中央機關,轉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各業管單位若有主動稽查者,請注意收購油品業者(俗稱小蜜蜂)之蒐集(廢)油品行為,並非全為違法行為,追查流向是否再利用產製成食用油品方為重點。警局建立本縣「24小時聯繫窗口」後,將函發各相關業管單位知照,遇有可疑為食安問題之業者,請互為通報到場協助認定查緝。執行期間尤應注意執行技巧及態度,對生斗小民之謀生工廠應儘量減少負面干擾,執行重點放在具明顯違規、違法之大型工廠(如排放廢水、工廠發出惡臭…等)。
而對媒體對食品安全議題及執行狀況之提問,各單位在業管權責範圍內,亦應即時回應(或澄清),並爭取各級長官對本專案執行之認同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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