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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再查獲兩候選人涉賄選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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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檢警調聯手查獲第一選區議員候選人及金城鎮鎮民代表女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分別以每票新台幣5000元、3000元之代價透過樁腳向選民大舉買票,經金門地方法院裁定三人各以50萬元、30萬元和3萬元交保。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指出,於9月初接獲民眾檢舉,立即指揮金門縣刑大著手蒐證偵辦,並於本月29日動員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與金湖分局等單位,展開大規模搜索,共計搜索某議員候選人及某鎮民代表候選人住處共計11處,查扣數十萬元現金、帳冊、存摺等相關證物,另陸續傳喚兩位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計12人,其中部分樁腳、選民已坦承確有收受賄款,預計將陸續傳喚其他收賄選民到案說明。
劉穎芳指出,某議員候選人承認部分賄選事實,另一位鎮代候選人則全部否認,二人連同大樁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而向法院聲請羈押,昨日清晨分別經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但無羈押之必要,而裁定各以新臺幣50、30、3萬元交保。針對此裁定,檢方認為嚴重影響本案後續偵辦,將研擬提出抗告。
劉穎芳也表示,目前檢警調掌握的賄選案有40件,大多是民眾提出檢舉,包括縣長、議員、鎮長、鎮代表、村里長各層級都有,賄選方式包括現金、補助台金來回機票和送禮(名酒、日常用品)、走路工等。檢、警、調已妥善規劃加強查賄密度,且對於疑涉賄選案之數位候選人,將持續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務期淨化金門地區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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