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賄選第一選區議員候選人簽公約
金門地檢署結合警察局、調查處加強反賄選宣導,昨日召集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舉行「與候選人有約」座談。(李金鎗攝)
年底的五合一選舉將於11月29日舉行投票,金門地檢署結合警察局、調查處加強反賄選宣導,昨日召集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假縣府會議室舉行「與候選人有約」座談,宣示檢警調查察賄選的決心,並邀請候選人簽署反賄選公約,共同響應反賄選、反暴力的乾淨選舉,洗刷金門賄選島的污名。
金門檢、警、調又有創新作為囉!為洗刷金門「賄選島」之污名,本縣由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發起、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黃和村主導,召集地區治安機關首長,調查處處長劉宗南及縣警察局長謝榮隆,擴大舉辦「反賄選」宣導,有別以往只針對「民眾」實施,昨(10月30日)之宣導大動作召集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辦理「與候選人有約」之反賄選、拒買票宣導,期透過直接向各候選人宣誓查賄決心、共同簽署反賄選文件之做法,從根源降低候選人發動買票行賄之機率。
昨日的「反賄選」宣導誠心應邀參加之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呈現「大爆滿」,計有副議長許建中、現任議員李誠智、許玉昭、陳滄江、王碧珍、許華玉、唐麗輝、楊永立及候選人歐陽儀雄、石永城、李錫添、陳衍利、許志猛、洪允典、廖進入、翁銘駿及金城鎮代表候選人倪于媃,在縣議員候選人出席率部分高達84.21%(另縣議員候選人楊萬山因金寧鄉代表定期會開議請假),這次反賄選宣導,地檢署黃檢察長特別以刑法法定罪刑度衡量賄選罪之惡性,「買票」高於「強盜」(均為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賣票」高於「吸毒」(均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罰金)。
感性的黃檢察長以浯江書院「八鯉渡江、五桂聯芳」,展現金門人文惠淬之優良書香史紀開場,期盼各位具有優良血統之子孫(即指各候選人們),以秉持祖先靠己力量奮鬥打拼,最終功成名就、天下效尤之行,方屬正道,若以賄選捷徑達之,將使祖先蒙羞。
透過對民眾及各候選人實施反賄選宣導,建立民眾對候選人「明知違法卻為之」的嫌惡感,民眾即使迫於親情無奈受賄也要「背著小孩為之」的卑劣感,同時當候選人不斷受到周遭「聲音」提示:「買票和偷東西、強盜一樣,都是犯法的喔」,對候選人心裡亦將形成違背良知的買票障礙,使之不敢公然挑戰法律,現場除由檢察長公開呼籲反賄選,並由各候選人簽署反賄選宣言,互動氣氛熱絡,縣議員候選人陳衍利更大聲疾呼「透過反賄選,找回金門的光榮歷史,讓子孫都能出頭天」,令人印象深刻!
離選前僅餘一月,此期間為賄選之熱期,金門檢察、警察、調查單位不僅持續加強宣導力度,並將全力投入查賄工作,將小部分視法律為無物、心存僥倖之候選人及樁腳繩之以法,再將查獲案例及當選無效之判決結果大肆公佈周知,以可達殺雞儆猴之效,長此以往,透過大家共同的努力,我們欣喜金門地區傳聞之賄選風氣,將能逐步導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