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講習落實防污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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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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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法實施後,違反環保相關法規,經裁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還需接受環境教育講習,本縣環保局首次辦理這項環境講習課程,希望透過講習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概念,落實污染源頭管制,以降低環境污染的衝擊,避免污染環境。
環保局指出,環境教育法實施後,凡於實施日起有違反環評法、噪音管制法、空污法、水污法、海污法、土污法、廢清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飲用水管理條例、環境用藥管理法及環境教育法等環保法律或自治條例者,且經裁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應接受1小時至8小時不等的環境教育講習,該局日昨針對此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辦理本縣首次環境講習課程。
環保局指出,經統計本縣迄今為止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被處份案件其中仍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最多。而本次講習共計有35案需接受環境講習,其中28案需接受1小時課程講習;1案需接受2小時課程;2案需接受4小時課程;4案需接受8小時課程。
環保局表示,環境教育講習目的旨在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概念,進而能瞭解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並能落實做好污染源頭管制,以降低環境污染的衝擊,避免污染環境。
環保局提醒並呼籲民眾及事業主,倘違規接到講習通知,務必記得上課;若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將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再通知仍不接受,可以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