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軍事訓練11/17前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496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表示,有意願於104年及105年暑假期間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可於今年十一月十七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國防部與內政部於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八十三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八週,合計四個月。
內政部役政署進一步指出,兵役法修正後,首批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符合常備役體位役男,已於今年九月二日完成二階段軍事訓練;凡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者,發給結訓令並以常備兵後備役管理。
內政部役政署呼籲,八十三年次以後有意願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在考量連續二年暑假期間可以接受訓練後,可由役男或家長於十一月十七日前,準備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並攜帶役男及家長(法定代理人)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