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舉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
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昨日辦理一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提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正確財產申報觀念。(許加泰攝)
金門縣政府政風處昨日辦理一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提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正確財產申報觀念。副縣長吳友欽指出,財產申報制度以透明公開方式,使公職人員財產狀況攤在陽光下,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同時也提供社會大眾監督政府的管道。
政風處昨日下午二時假金門大學圖資大樓楊肅斌演講廳舉辦一場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公所及代表會應申報財產之公務人員二百多人參加。
副縣長吳友欽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範之公職人員,即具財產申報義務之人員,兩者環環相扣,講習內容就法規及相關案例舉例作詳細說明,務使與會人員充分瞭解法規而免遭受裁罰,加強其法紀觀念,以落實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
吳友欽也以總統馬英九所強調要杜絕公務人員貪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防貪」比「肅貪」更重要,讓公務員達到「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的「四不」境界。所謂「不願貪」就是在態度上清廉自持,與貪污劃清界線;「不必貪」是俸給足以養廉;「不能貪」乃各項作業的法律規範周延,使公務員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敢貪」則是透過制定嚴峻法律遏止貪污發生。
吳友欽說,許多民主法治國家為有效提升公職人員廉能,謀求解決貪瀆腐化之道,除了修法提高貪瀆不法者刑責外,就是制定陽光法案,以機先預防公職人員與不法利益掛勾,主要方式是透過財產申報制度,及明訂公職人員利益迴避規定等方式,達到「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不敢貪」境界。
吳友欽指出,說明會除使公職人員瞭解財產申報法法規內容、相關函釋、案例及錯誤行為態樣,亦就申報作業程序詳細介紹,俾輔導申報人順利完成申報作業,減少因違失導致裁罰案件發生,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誤觸法網,遭受高額行政裁罰,及推動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