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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交通事故創單月新高 警局將加強取締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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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察局交通隊統計資料,地區上(10)月份交通事故計發生93件,與去(102)年同期57件增加36件;受傷人數方面,10月份計101人受傷,較102年同期55人增加46人;均無死亡。針對車禍件數及受傷人數創下單月新高,縣警局將就肇事原因侵犯路權行為等加強取締
交通隊表示,今(103)年10月份交通事故,依肇事者肇事原因統計分析,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未注意車前狀況」(39起、占20%)、「未依規定讓車」(35起、占18%)、「應減速未減速」(21起、占11%)、「未保持距離」(16起、占8%)、「轉彎不當」(15起、占7.9%)、「酒後駕車」(5、占2.6%)、「超車不當」(4起、占2.1%)。肇事地點以岔路(55件、占59%)、直道(32件、占34%)。
肇事時段依序為「12時至14時」(17件、占18.3%)、「14時至16時」(15件、占16.1%)、「18時至20時」(14件、占15.1%)、「10時至12時」(13件、占14%)、「16時至18時」(10件、占10.8%)、「8時至10時」、(9件、占9.7%)、「20時至22時」(7件、占7.5%)。肇事車種以機車最高(91輛、占48%)、小客車(56輛、占29%)次之,受傷最多者為機車(76人)。駕駛年齡層以「20歲至24歲」(17人、占18.5%)、「18歲至19歲」(20人、占21.7%)「30歲至34歲」(11人、占12%)。肇事態樣方面:車與車轉向側撞20件,與102年同期17件增加3件,車與車路口交岔撞14件,與102年同期4件增加10件;單獨車輛事故自摔9件,與102年同期6件增加3件。
交通隊表示,上月份交通事故熱點依序為,金城鎮民生路10起、金城鎮民權路8起、金寧鄉伯玉路2段7起、埔後社區6起,上述地區屬人口數較高及主要車流之地點,除駕駛疏忽及未尊重路權外,是否檢討社區建築規劃或道路品質(如回填不良、道路開挖標誌等未恢復等),又近年金門大學招生人數逐年增加,埔後社區為金門大學學生主要租屋處,加上道路設計、建築物或樹木草叢影響視線,此處也是金門大學學生發生車禍主要地點,雖增交通設施等輔助,防制效果仍然有限,需再深入研究,找尋有效對策。
鑑於本(103)年1至10月份車禍件數、受傷人數等仍居高不下,在發生件數方面並較去年同期增加,且大部份車禍肇事主因係駕駛人疏忽侵犯路權所造成,為了減少車禍發生、人員受傷,警察局就權責範圍針對易肇事時段加強編排防制車禍勤務,並賡續執行「路權優先、安全第一」工作及酒測專案勤務等攻勢勤務,督促各分局及交通隊等針對侵犯路權之違規行為,以及酒後駕車及超速行駛等影響交通安全之重大違規加強攔檢取締,希望藉由強力之執法手段,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減少悲劇的發生。
統計今年1至10月份肇事地點以岔道最多,且肇事主因為違反「停、讓標誌」,即未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行駛路權。若駕駛人能遵守路權,謹守岔路口之停讓規定:「有號誌路口:綠燈行、紅燈止,閃光黃燈路權優於閃光紅燈路權;無號誌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劃分幹、支線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如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則必能有效避免車禍發生,而警察局所推動路權優先專案,加強取締侵犯路權違規行為僅是治標作法,治本之道還需靠地區廣大用路人確實遵守路權,始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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