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設瓦斯灌裝場縣府不同意
針對本報報導料羅里民反對民間瓦斯公司在新塘垃圾場附近設立瓦斯灌裝場,並呼籲縣府不應核准其設立乙節,金門縣政府昨發布新聞稿指出,該地點不適宜做為瓦斯灌裝場使用,縣府不可能同意其設置。
縣府表示,人民雖有向政府申請各項行政事項之權利,但是否核准?仍應由政府依法裁量,作最後的准、駁。人民申請各項開發案,縣府均會依法審查嚴格把關,除需符合法令規定外,亦應符合公共利益。
縣府都市計畫部門指出,本案民間確有提出審查申請,但因本案土地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依「金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保護區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設目的下,經縣府審查核准,係得設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等。
但縣府建設處也指出,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但經查本申請開發土地現為林木茂密之林地,且距村落甚近,村民疑慮其設置之安全性,反對其設置。又依保護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規定,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等依規定並不得設於「重要林業資源地區」;且本要點亦明定:「經本府認定不適宜使用之地區」,亦得不同意其申請。
考量本案申請須不妨礙保護區之劃設目的,並應依地方實際狀況等作必要之規定,縣府表示本案雖當事人已於日前自動聲請撤案,但檢視該申請地點,縣府初步認定並不適宜做為瓦斯灌裝場使用,基於以上考量,並不可能同意其設置。
縣府也指出,該申請土地為國有土地,國有財產局並未出租,當事人亦不可能設置,所以請料羅里鄉親,不用擔心。
記者張建騰/金湖報導
有民營瓦斯公司將在新塘垃圾場週邊開設瓦斯灌裝廠,謝慶閣表示,對於這起瓦斯灌裝廠的案件,金門縣政府預定於今天(十一月廿三日)下午二時卅分在料羅灣社區活動中心召開說明會。
自謝慶閣代表該里聲明反對瓦斯灌裝廠之後,有里民「吐槽」里長的態度前後不一;謝慶閣表示他立場一致,始終反對。
有關新塘垃圾場週邊開設瓦斯灌裝廠一事,本月(十一月)十六日,該里曾開過會議,結論是請縣府向國有財產局表達反對的聲音,希望國有財產局收回成命,不要將土地承租給瓦斯公司。當天的會議是由謝慶閣主持。
昨日有里民表示,會議是因為眾人施壓才召開的,並指控謝慶閣曾協助廠商;謝慶閣表示,會議是他主動召開的,他自始就反對,更沒有支持廠商。他強調,民國一○一年時,他就曾與金門縣議員和金湖鎮長向縣府表示反對。
指摘的里民認為謝慶閣是因為選舉才改變立場做出聲明搶功;謝慶閣也認為對方是因為選舉才對他攻訐。雙方都說里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