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若同票12/1抽籤決定
金門五合一選舉今日投開票,為因應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情事,縣選委會表示,若有上開情節,將由選委會或鄉鎮選務中心通知當事人出席12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辦理的公開抽籤決定。
縣選委會表示,辦理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抽籤,係由選委會主任委員(鄉鎮選務作業中心由主任或執行秘書)主持,並由選委會監察小組召集人或其指定監察小組委員在場監察。
本縣抽籤地點,縣長及縣議員部分將在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進行;鄉鎮長、鄉鎮民代表、村里長則在選舉區鄉鎮公所所在地會議室或適當場所。
縣選委會強調,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抽籤用之號籤,將由該會依選舉票顏色相同之色紙製備「順序籤」及「當選」、「不當選」之籤單加蓋選委會官章製備密封,於抽籤時由總幹事(鄉鎮選務作業中心由執行秘書)會同監察人員當場啟封查驗後使用,並製作抽籤紀錄表備用。
參加抽籤之當事人應於規定日期、時間準時到場親自抽籤,候選人未到場參加抽籤,或雖到場經唱名3次後仍不抽籤者,由主持人代為抽定,經抽定後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且參加抽籤當事人,應「以手抽籤」方式為之。
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抽籤之進行,其程序先以公告候選人名單號次之次序抽「順序籤」,再依「順序籤」抽出「當選」、「不當選」籤。參加抽籤當事人抽籤時,於抽出後交總幹事(鄉鎮選務作業中心由執行秘書)啟封宣布抽出結果,並請當事人在該籤單上簽名或蓋章,抽籤結果,並由記錄員於抽籤紀錄表上紀錄。由主持人代為抽定者,應在紀錄表「備註欄」內註明「主持人」代抽字樣,並由主持人及監察人員於籤單上簽名。
此外,縣選委會因場地限制,除參加抽籤當事人或該會工作人員及媒體記者採訪攝影外,每一參加抽籤之當事人,如有陪同人員入場參觀者,其人數以10人為限。其餘人員請勿入場,以免人多擁擠,影響抽籤會場秩序,並嚴禁抽籤當事人及其隨同人員攜帶擴音器、鑼鼓、旗幟及其他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物品進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