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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盈餘運用縣府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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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日昨邀集地區老人、身心障礙等社福機構與團體說明「金門縣103年度公益彩券盈餘收支保管與運用情形」,說明會由縣府社會處副處長許美鳳主持,有金門縣社會福利協進會、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及各鄉鎮老人會等多位代表與會。
許美鳳致詞指出,財政部於90年底開辦公益彩券業務,為健全公益彩券之發行及管理,制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依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發行機構應將各種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專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康保險準備、社會福利及慈善等公益活動之用。她希望各社福團體能善用補助經費,讓地區各項社福工作做得更好。
說明會中,她也簡報有關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方式、公益彩券盈餘收支保管與運用依據、公益彩券盈餘收支保管與運用情形、公益彩券盈餘審核機制及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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