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清潔隊﹕亂倒農藥將開罰
烈嶼鄉公所清潔隊提醒農友不得於魚塭、池塘或河流,傾倒農藥、洗滌施藥器具或包裝容器,以免受罰。
清潔隊指出,依據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規定,使用農藥者應按農藥標示記載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施藥(第3條);不得於魚塭、池塘或河流,傾倒農藥、洗滌施藥器具或包裝容器(第5條第4款),且產品標示亦加註「勿使用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之警語,違反前揭規定者,可依農藥管理法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清潔隊表示,農會有回收農友使用後的農藥瓶罐,並可獲得贈品,提醒農友共同配合,來維護乾淨又安全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