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廢食用油回收嚴格把關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757
字型大小:

 為加強廢食用油合法回收,環保署規劃以訪查宣導、複查輔導及稽查取締三階段方式,請各縣市環保局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油交付清潔隊或清除機構。自104年1月1日起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均應攜帶「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同步要求合格回收業者上網申報收受的廢食用油來源、數量及流向以杜絕非法流入食品工廠,為國人健康嚴格把關。
 本縣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已於103年10月30日函頒「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合法化推動計畫」,請各縣市環保局儘速輔導轄內小蜜蜂取得合法資格,並於103年12月15日由全國各環保局同步受理及核發申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全國共舉辦28場次說明會,參加人數超過1千5百人,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全國已核發444張人員工作證、345張車輛工作證。為利民眾辨識合格廢食油回收業者,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等資料,並於照片處加蓋核發環保局之鋼印及工作證上之浮水印、快速回應碼(Quick Response Code, QR Code)等防偽功能,民眾亦可透過智慧型手機掃描QR Code查詢回收廢食用油工作證資料。
 依據環保署規定,如將廢食用油交由無證業者非法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對於未取得合格身分之回收商仍在收受廢食用油,將移送法辦,或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