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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崗私地劃風景區縣府有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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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昨發布新聞稿,就金城鎮古崗段私有農地劃為風景區說緣由。建設處指出,民國104年1月11日,金門城農民代表邵水龍先生於金門日報刊登廣告撰寫標題「金門縣政府把私有農地劃為風景區是否侵佔人民財產權」,縣府建設處說明如后:
金門縣自民國85年1月20日發布實施「金門特定區計畫」,金門城古崗段私有農地即劃設為風景區至今,非屬公共設施用地。該範圍劃設為風景區之意旨係根據金門城及古崗段地區之人文環境及歷史風貌,所以在獻臺山範圍劃設一片之面狀風景區與周圍古崗湖、漢影雲根等景點相結合,劃設的考量係參考當地的歷史文物,而非依土地產權而劃設。
再者,風景區之管制規定並未限制農民之耕種權利,農民於風景區之土地上亦可種植相關農作物,縣府並未加以限制其耕種權;於稅賦問題面,尚未開發之風景區於產權移轉時,有相關稅賦問題,縣府亦配合出具相關未開發證明與公所之農用證明亦可辦理稅賦減免且已行之有年。
另縣府刻正如火如荼辦理「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中,103年6月下旬縣府即邀請各鄉鎮長及里長進行座談會議,並採納相關意見,再於8月及9月至各行政村里辦理說明會共29場次,直接與民眾討論溝通,累計至目前縣府所蒐集之人民陳情意見亦逐件建檔後納入計畫檢討,邵水龍先生所陳事項亦納入二通予以研處,待規畫草案完成後,即依都市計畫程序辦理公開展覽舉行民眾說明會及送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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