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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緊急通道堆貨港務處要掃蕩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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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港務處與港警中隊昨日再度發送第二次宣導單,以為整頓水頭港區秩序及維護國門形象。(楊水詠攝)

金門縣港務處與港警中隊昨日再度發送第二次宣導單,以為整頓水頭港區秩序及維護國門形象。(楊水詠攝)

為整頓水頭港區秩序及維護國門形象,金門港務處昨日決定十九日起回復原緊急通道及兼做計程車停放空間之功能,若有妨礙交通及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及不聽勸阻者,將由港警中隊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執法,可處新台幣三千或六千以下罰鍰。
港務處表示,最近常有接獲旅客及媒體投訴,指目前原做為緊急通道及兼做計程車停放空間,因有旅客及掮客將該區作為堆貨、卸貨及裝貨區域,對港區秩序、國門形象已造成影響,且貨量已達一定規模。
港務處指出,旅客及掮客隨手棄置垃圾,已造成環境髒亂,以及車輛違規停車造成入出不便,又有部份旅客在此發生衝突,佔用明示禁止出入的處所情形。
為改善此一問題,港務處於本月十四日派員發送第一次宣導單,請各位旅客將要攜帶出境的行李在港區外打包貨品後,再至碼頭搭船,避免影響其他旅客的權益,但仍未見明顯改善。港務處與港警中隊昨日再度發送第二次宣導單,並強調將自十九日起回歸原緊急通道及兼做計程車停放空間之功能。
港務處指出,十九日起如有在該緊急通道內有妨礙交通及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將由港警中隊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執法,可處新台幣三千或六千以下罰鍰,或申誡之規定。
港務處表示,在港區土地上有妨害港區秩序,放置物料之情形者,商港法及商港港務管理規則另有十萬元以上罰鍰之規定。港務處說,為了大家能有更好的環境,不致於因為紊亂的環境影響其他旅客,敬請配合,如有任何問題可與連絡人課長陳定傑聯絡,電話:0911-19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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