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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資收預定地縣府辦會勘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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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撥用場地會勘,金寧鄉公所人員說明。(許峻魁攝)

撥用場地會勘,金寧鄉公所人員說明。(許峻魁攝)

金寧鄉公所擬撥用196之1地號(林務所植樹區),作為資源回收之使用場地,縣府日昨由秘書長盧志輝召集相關業務單位,與金寧鄉公所共同前往會勘。盧志輝指示,希望公所盡量利用現有建築,減少樹木移植;另相關撥用程序,則由相關單位協調進行,並希望公所如有其他適合場所,皆可尋覓。
金寧鄉公所清潔隊資源回收場目前位於榜林圓環旁,有民眾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的相關規定,提出還地於民之要求,金寧公所表示,現有場所非常恰當,真是不得已才會另覓其他地點作為資源回收場,幾經尋找後看中一○三年植樹節植樹區域之土地。該區域為去(一○三)年植樹節時的植樹場域,共種植上千餘株各式樹種,對此林務所表示,該區域樹木存活率相當高,如果被移除或移植他處,將會相當可惜。
會勘程序於日昨上午的十時三十分許,由秘書長盧志輝,會同縣府建設處處長翁自保、林務所所長楊慧明及課長、金寧鄉長陳成勇及清潔隊長,以及國家公園與相關單位之業務承辦人員,共同前往會勘。
會勘結果,盧志輝表示,建請鄉公所盡量使用地上現有之建物作為廳舍之用,以減少對樹木的移植,並希望破壞範圍能小就小,另林務所的相關撥用程序也應持續進行,同時希望公所方面若有更好的場所,也可提出申請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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